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自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及主题标识(LOGO)活动以来,得到了全国各地参赛者的积极响应与大力支持,经过评委评审、打分,并由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审定,评选出主题标识(LOGO)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等奖
作者:桂相文
二等奖
作者:夏兵
作者:熊仁海
三等奖
作者:宋术华
作者:孙玉伦
特别声明:
(一)所设计的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并可以通过国家商标局注册。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发放奖金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提供给主办方。
(四)主办方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九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9月26日
(作者:征集码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