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LOGO标识征集结果公告
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活动开展以来,受到广大应征者积极响应,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77位应征者投稿作品100余件。经领导、专家多轮评选,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获奖名单
(一)一等奖:钱国平
钱国平作品:
(二)二等奖:何林
何林作品:
(三)三等奖:白世刚
白世刚作品:
二、获奖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请获奖者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及正式发票寄送至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寄送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孱陵大道41号;联系人:彭颖;联系电话:0716-5706718,15826651105。
三、其他事宜
(一)获奖作者在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
(二)投稿人须保证所投设计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主办方拥有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形象标识(logo)设计及其作品的最终决定权。
(四)获奖作品公示期为5天(2019年7月18日—7月22日),如对作品有异议或涉嫌侵权,请直接与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彭颖;联系方式:0716-5706718,15826651105。
湖北公安崇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