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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民族文化创意原创作品征集活动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8-11-12 截稿时间:2018-11-30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鄂尔多斯历史文化魅力,体现“创新、筑梦、共享”的文创理念,鼓励更多创新力作的诞生,让文化创意助力丰厚东胜文化,特开展“创意+”系列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2日-11月30日(作品征集)
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31日(线上票选、专家评审)
2019年1月1日-2月28日(颁奖及优秀作品参展)
二、征集内容
*民族文化创意原创作品
1.内容要求:
注重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艺术价值与实用功能、创意设计与市场需求相结合,根据鄂尔多斯地域文化和民族特色进行创意设计。充分挖掘地域特色文化产品,让人们感受地域文化在时代的发展中创新,激发人们对民族文化传承的自信。
2.征集类别:
民族手工艺品及衍生品、旅游纪念品。
(1)民族手工艺品及文化衍生品类:蒙古族时尚创意服装和饰品、艺术羊绒制品及创意设计、艺术羊绒摄影、本地食品外包装设计。
(2)旅游纪念品类:城市地标性建筑摆件、生活用品、拼装模型等;体现蒙元文化、青铜文化的摆件、模型等。
参评作品提交方式:实物作品。
三、征集对象及要求
1.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网络征集和实物征集两种方式,凡与设计行业、工艺美术行业或者文创特色产品相关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设计公司、生产厂商、广告公司以及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人士和业余爱好者,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加。作品要求必须为原创,曾经获得其他奖项的作品不能参加本次评选,但可以参加后续的展览活动。
2.参评作品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须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保证作品无歧义。参评者(参评单位)每个类别提供作品不得超过3幅(个),超出数量限制部分视为无效作品。
3.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1)原创性声明
参评者应拥有作品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评者承担;只参加展览的作品作者应保证享有该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作者承担,与活动组委会无关。
(2)参评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评者享有参评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活动组委会对参评作品享有展览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汇编权等权利。凡参评的实物作品原件在展览期结束后,愿意留给活动组委会做长期展览品使用的,将在展厅长期标明作品出处展出,需要取回作品原件的请在展览期结束后30天内与工作人员接洽取得,逾期且无任何信息沟通者均视为自愿放弃收回作品。
(3)展示免责条款
参评者提交的作品在公开展览过程中可能发生设计元素、图案、版式等自主知识产权被侵犯并对作者造成损失的,活动组委会将协助创作者进行维权。
(4)肖像使用
参评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其书面认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评选活动最终奖项设置、奖项名额及奖金将根据作品的质量和数量决定,由活动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学者评出各类奖项,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获奖作品在东胜发布微信公众号、东胜发布新浪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进行公示。
备注:发放奖金时作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按当地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实物作品请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寄送到指定地点,电子提交作品请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超期作品将不予评选。
1.作品寄送方式: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昌现代城B座
邮编:017000
注:寄送时请将作品与报名表(见附件)一起寄送。
2.网络提交方式:
作品文件请以.RAR压缩包格式提交至活动组委会官方指定邮箱(ORDOSKJWCY@163.com);
压缩包应含参评作品与报名表(见附件),若为学生参评,则需同时附上学生证扫描件;
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电话+参评作品内容分类编号+作品名称。
3.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阿鲁斯 魏宇轩
联系电话:0477-8539907 18698458601
0477-8169883 13190815899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鄂尔多斯科教文化创意产业园管委会
协办单位:
东胜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东胜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东胜区文化体育旅游局
东胜区新媒体管理中心
七、其他说明
本次征集活动将成立活动组委会开展相关工作,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委会所有。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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