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信用分名称有奖征集活动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8-09-04  截稿时间:2018-09-04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和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有效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全社会信用意识和诚信行为,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是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精神、提升城市品质的具体实践。为配合呼和浩特市开展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呼和浩特市拟推出个人信用积分,对全市市民进行信用评价,并将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现向全社会征集呼和浩特市个人信用分名称。
  一、征集时间
  2018年8月21日—2018年9月4日
  二、征集内容
  呼和浩特市个人信用分名称
  三、创作要求
  围绕“信用呼和浩特”主题设计,结合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人文特点,体现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旨、内涵;具有较强的亲和力、感召力,简洁明快,朗朗上口,便于记忆及具有推广意义。每位参赛者仅限提交一件作品,切务多次提交,征集作品应包含征集名称及内涵解释两部分(作品内涵解释应在200字以内),文字表达完整,言简意赅。
  四、奖励及评选办法
  (一)评选办法 
  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所有征集的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在 “信用呼和浩特”网站上进行网络投票和发布,根据票数选择入围作品,后由专家评审从入围作品中选出采用作品。入围奖与采用奖不重复计奖,如入围作品共4位,采用奖获得者不重复获采用奖及入围奖现金奖励。投票活动时间及规则将于报名截止后在“信用呼和浩特”网站公布。
  (二)奖励办法
  1、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税前,下同)。
  2、二等奖3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3、三等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
  4、入围奖20名,颁发纪念奖品。
  5、评选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公布于“信用呼和浩特”网站上,获奖者届时由工作人员联系。备注:姓名+作品类型+采用奖/入围奖,核实无误后,发放奖金,逾期未领奖者视作弃奖处理。
  五、参与方式
  投稿人填写报名表,连同作品发送至活动征集邮箱:xyhhht862@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个人信用分名称征集活动投稿”。
  报名表获取方式:
  在“信用呼和浩特”网站 (http://credit.huhhot.gov.cn/)下载即可获取!
  六、特别声明
  (一)投稿人所提交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可一稿多投,否则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若征集名称相同,则以递交时间为准,采用递交时间最早作品;
  (三)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品一经采用,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须保证参赛作品终身不以同一作品形式参加其他的设计比赛或转让给他方。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作者自行保存投稿作品原稿,未采用作品不再退还;
  (五)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属于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附件:征集名称报名表.doc
http://fgw.huhhot.gov.cn/dtzx/tzgg/201808/t20180823_19908.html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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