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动漫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8-07-22  截稿时间:2018-09-20
哈尔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普法动漫形象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增强互联网+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实效,打造具有哈尔滨本地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市司法局决定开展哈尔滨市普法动漫形象有奖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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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2018年7月17日--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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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对象

社会团体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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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1、作品要体现法治宣传教育这一主题,彰显法治元素,兼具哈尔滨法治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形象具有鲜明的可辨性,简洁易记、创意新颖、色彩明快;作品后续延展性强,适合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深化设计和推广运用。

2、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组成,同一作品内动漫形象不超过2个。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寓意等内容,同时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单位和职务,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以Word文档电子稿形式提交。

3、作品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手绘作品请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下清晰图像后发送。作品尺寸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内,分辨率300DPI,大小控制在800KB以下,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PNG等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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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平台

“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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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方式
个人或单位将报送作品发至邮箱,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哈尔滨普法动漫形象征集”字样,也可邮寄或当面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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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奖金1000元。

2、本次征集活动设“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优秀评论奖100名,奖品为30元手机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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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阶段:2018年7月中旬至9月中旬。参赛者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投稿至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确认投稿情况。

(二)投票评论阶段。2018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主办单位通过“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将陆续对报送作品进行刊登宣传。网友可通过关注“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对应征作品投票并评论,主办单位将把投票和评论作为评奖的重要依据。

(三)专家初评阶段:2018年10月中旬。市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评选出入围作品6件。

(四)结果公布阶段:2018年10月下旬。市司法局根据微信投票情况和专家初评结果,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征集评奖结果,参赛者也可通过“哈尔滨普法”微信公众号了解评奖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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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申明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凡提交作品的“参赛者”(作者),市司法局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做如下不可撤销声明,否则有权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原创声明: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其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领域。

(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属:所有参赛获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行使著作权:享有对所属大赛作品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和宣传的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作者本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作品进行转让、复制、转载、传播、摘编、出版、发行、许可使用等。

市司法局对所收到的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因作者本人传送不当等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市司法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邮箱:2008yfzs@163.com

邮寄及报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160号哈尔滨市司法局法治宣传处817办公室,邮编:150036

(联系人:董铭 联系电话:0451-85891063 13796678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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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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