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和IP形象征集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23-03-08  截稿时间:2023-03-31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
形象标识(LOGO)
及IP形象
征集公告

    为彰显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为人民应急、为群众护安的时代特质,使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形象更加深入民心,社会影响力和辐射面更加广泛,现向各方公开征集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和IP形象。征集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
    2.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以个人、团体、设计机构名义提交作品均可。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24时截止(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参赛资格)。
    征集要求
    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
    (1)准确体现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特色,展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特质
    (2)每个LOGO作品要有一个相应的名字,作品要形象鲜明、构图简洁、创意独特、寓意深刻,体现张家港市和应急管理的特点。
    (3)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MB。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2.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
    (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要充分体现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特色,内涵积极向上,构思新颖、创意鲜活、亲切活泼,富有时代感。
    (2)一份应征应急管理局IP形象创意设计方案应由一组(两个或两个以上)卡通形象组成,每个参赛的IP卡通形象都应取一个名字,名字需便于记忆,没有歧义。
    (3)应征IP形象需易于传播和辨识,具有形象延展性,易于衍生开发。
    (4)根据应征者个人意愿,应征者还可以提交一个关于应征(IP)形象的故事(可虚构故事情节),用以介绍和说明IP形象的经历、性格特点(如勇敢、执着、乐观、幽默)等。
    (5)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
    征集渠道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征集表》和《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和IP形象征集”
    邮箱:407316720@qq.com
    联系人:钱啸天
    联系方式:0512-56323117
    评选方式
    1.初选:由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初审,各选出10件作品进行复选。
    2.复选:在指定媒体平台开通投票通道,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组结合评审方式,对复选的10件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获奖作品并进行奖励。
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3.公示:主办方将网络票选结果与专业评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得出相应奖项获得者,并在“张家港应急与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
    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奖金设置
    录用奖1名,奖金2000元;
    入围奖3名,奖金各500元;
    人气奖5名,奖金各200元。
    2.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奖金设置
    录用奖1名,奖金4000元;
    入围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人气奖5名,奖金各500元。
    (人气奖面向公众评选,根据得票多少确定)
    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和IP形象的最终设计将在入围作品的基础上由专业设计师进行完善定稿。
    征集声明
    1.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
    2.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主办方,并办理转让登记手续。该作品知识产权归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所有。应征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3.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4.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
    5.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本活动解释权归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所有。
    7.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相关信息资料,可在“张家港应急与管理”公众号查询应急管理相关信息或借助相关网络图文信息获取。

附件
附件1: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附件2: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IP形象征集表
附件3: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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