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谷城高质量发展,提高城市知名度,助推城市“出圈”,谷城县启动城市营销活动。
城市吉祥物是城市形象的载体,也是城市文化的标志。打造生动的城市吉祥物,既是城市营销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助推城市营销的重要途径。为确保城市吉祥物充分诠释谷城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全面展示谷城包容、开放、热情、进取的城市魅力,特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谷城城市吉祥物。征集细则如下:
一、征集内容
突出城市营销主题“五谷深情·留醉谷城”的城市吉祥物“谷宝”。
二、征集原则
1.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性设计,不得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设计作品不得参赛。
2.应征作品紧扣谷城城市营销活动的主题,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公序良俗的内容,并且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要求。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不限单位或个人。
四、征集要求
1.征集内容:谷城城市吉祥物“谷宝”IP形象。
2.应征作品能高度概括谷城精神、历史、文化、资源,凸显谷城城市特质,创作新颖、构思精巧、简洁大方,具有“萌”“逗”“酷”“神”等特点,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和视觉冲击力。
3.IP卡通形象标志要易辨识、易传播,具有形象延展性,便于衍生开发,便于旅游文创产品设计制作,便于产业融合。
4.吉祥物设计要有300字以内的创意文案说明,主要阐述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创作理念和主要含义等。
5.应征作品须提交平面设计的彩色稿和单色稿,至少有三视图(正面图、侧面图、背面图)。应征作品入选后,应征者需提供源文件,ps、ai、cdr等格式文件均可,鼓励同时设计三维图像。
6.线上投稿作品格式统一为JPEG,精度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M,手绘作品可扫描上传。
五、作品报送
作品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提交,可将吉祥物设计稿和相关方案说明及谷城县城市营销·城市吉祥物征集登记表、谷城县城市营销·城市吉祥物征集活动版权承诺书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sjscyzp@163.com、3420554332@qq.com(两个邮箱需同时分别发送),请注明应征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征集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9月5日17:00。联系人:湖北智慧城市新媒体有限公司。电话:18015389215(微信同号)。
六、评选方法
1.2023年9月6日至9月10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公示。
2.初评:由评审团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作品30个。
3.复评: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入选作品10个。
4.公示:采取专家投票和微信公众号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复评入选作品进行评定,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家投票权重占70%,网络投票权重占30%,二者相加,最后选出金奖作品和优秀奖作品。
5.城市吉祥物征集结果于2023年9月12日通过网络媒体平台进行公布。
6.网络投票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公证机关全程参与专家评审团评选的监督,确保整个评审过程客观、公正、合法。
七、奖励办法
1.金奖作品1个,奖励10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作品奖5个,分别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含税金额。奖项揭晓后,将在网络媒体平台公布获奖名单。奖金和荣誉证书将颁发给应征者本人或其书面指定代领人。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应征设计方案必须为原创,不得侵犯肖像权、名称权、著作权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如有抄袭、剽窃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回奖金和证书,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及法律责任由应征者全部承担,活动举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细则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本细则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签署版权承诺书,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湖北智慧城市新媒体有限公司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湖北智慧城市新媒体有限公司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使用方式,应征者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
3.若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则先投稿者优先(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所有征集的作品概不退稿,由活动主办方保管,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应征者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主办方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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