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军垦文化名城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提升石河子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展现石河子军垦文化内涵,增强市民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石河子知名度和美誉度,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宣传部、石河子市广播电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石河子市城市形象徽标(Logo)”,具体由石河子市广播电视局全媒体承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征集时间
2018年9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二、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1.能够体现石河子市独具特色的军垦文化、自然景观、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石河子城市发展的自然人,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四、投稿方式
1.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标题为“石河子城市形象徽标(LOGO)应征作品”。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3-6691066 13999321141
联系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9号广播电视局全媒体(音乐广场对面)
五、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立评审委员会,征集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对获奖作品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六、有关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3、征集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及修改、使用权。
4、如收到作品中出现内容相同或相似,将按收到作品的时间先后顺序,取先征集作品。
5、所有征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行留存底稿。
6、最终解释权归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宣传部、石河子市广播电视局。
八师石河子市党委宣传部 石河子市广播电视局
2018年8月28日
(作者:征集码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