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进一步提升千阳县农产品品牌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构建千阳县苹果品牌形象,提升文化内涵,提高千阳县苹果产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打造千阳县苹果产业链,特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千阳县区域公用品牌LOGO、吉祥物及品牌口号。具体事宜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千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千阳县果业发展局
中科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千阳县现代苹果矮化自根砧苗木协会
支持单位:中科工信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宝鸡乾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支持媒体
新华网、国际农联网、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宝鸡日报、千阳电视台、千阳宣传微信公众号、相关全球征集网站与设计网站等。
三、征集时间
刊发启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止。
四、征集项目
1、“千阳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和LOGO设计方案;
2、“千阳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宣传口号(SLOGAN)。
3、“千阳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吉祥物。
五、征集对象
面向全球组织或个人征集。所有从事艺术设计、品牌战略、品牌营销的具有徽标设计和品牌口号经验的专业设计机构、大学院校、文化艺术、传媒公司、广告公司、品牌营销、工作室以及相关设计人员等创意设计单位、团队与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六、征集要求
“千阳苹果”品牌LOGO、吉祥物及品牌口号是千阳县区域公用品牌战略规划的核心要素之一,应用于全区域、全产业链、全品类。以彰显千阳县苹果产区优势、品质特色、历史文化内涵、健康养生等元素为佳。
(一)品牌名称及标志(LOGO)
1、本次征集品牌名称主要用于我县苹果产业,品牌名称要求能够体现千阳农产品区域的品质特性和文化内涵,起到宣传千阳生态环境、千阳风貌和精品农业的作用。品牌LOGO须精简新颖、美观大方、富有创意、色彩搭配适当、寓意深刻,具有丰富的文化韵味和良好的视觉识别功能,视觉传播效果理想。
2、具备灵活性和使用价值,适合在各种载体上制作运用,可较好地运用于千阳苹果对外宣传视频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网站、宣传用品、产品包装、印刷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3、设计稿应分别包括设计的图样、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不少于300字)和文字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提交作品格式为JPG,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600dpi(像素/英寸) ;提供标准色效果图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一份署名,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信息以供评选使用);提供矢量图(AI或CDR格式文件),最好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二)品牌宣传口号(SLOGAN)
1、应征作品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定位准确,充分体现千阳县苹果品牌形象、文化底蕴和特质,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2、须符合《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语句精炼,朗朗上口,易读易懂,易记易传,一般在16个字以内;每个作品附上不超过300字的创意说明(为便于英汉对照,欢迎同时提供宣传口号对应准确的英文翻译)。
3、品牌宣传口号以简体中文为主,可以是英文或中英双语。两个语种的宣传语无需完全一致,但是必须分别符合不同语境下的文化与语言习惯,易于接受记忆。
(三)吉祥物
1.内容要求能够体现千阳农产品区域的品质特性和文化内涵;构思新颖、创意鲜活、造型简洁、形象可爱,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能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格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2.作品要求
(1)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由不同状态的多幅图稿组成,易于制作、携带、保存,方便印刷和制成模型、礼品等立体化展示品,便于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配套运用,利于后期市场开发。
(2)设计方案需包括吉祥物的彩色设计图稿、名称、设计构思创作理念、象征意义等。名称富有特色、简洁响亮、上口易记,并标注于吉祥物设计图稿的正下方;名称应包括中文名称和英文名称(多幅图稿应分别命名)。
(3)作品图稿需存储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色彩模式须为RGB色。对作品的创意理念、象征意义、主要内涵、尺寸等说明文字(300字以上)。
(三)征集活动素材
各应征主体可通过百度网盘下载活动素材或登录千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千阳县苹果历史文化及品质特色相关图文、影像资料等征集活动素材,供创作参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公共利益。若有违反,应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另外,本次活动的采用作品、入围作品均视为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征集方委托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征集主办方所有,其直接和间接利益均与原作者无关。评审结果公布后,征集主办方与入围作品主体签订奖金支付及作品著作权转让协议。作者只享有获取稿酬的权利和法律规定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除此之外作品的使用权、发表权及财产权归征集主办方,主办方享有(包括但不限于)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摄制、放映、展览、广播、汇编、信息网络传播、外宣品应用等权利。
七、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统一采取在线投稿投票模式,电子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备份:qypgpp@163.com,邮件格式:“LOGO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方式”,或“品牌口号投稿+投稿时间+投稿人+联系方式”。
在线投稿指南:
http://www.zhengjimt.com/content/103523.html
在线投稿链接:http://dasai.zhengjimt.com/activity/qianyang/pinpaikouhaogongkaizhengji
八、评选步骤
(一)评审
征集方将邀请权威专家、行业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专家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递交作品按初审、复审、终审三个环节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优胜作品。
(二)结果发布
在征集网及本次活动官方平台适时公布评析结果,并通知作者。
九、奖项设置
1、品牌名称及标志(LOGO)
一等奖1名,奖励20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3000元;
三等级6名,奖励1000元;
入围奖10名,提供价值888元的纪念品奖励。
2、品牌宣传口号
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2000元;
三等级6名,奖励1000元;
入围奖10名,提供价值888元的纪念品奖励。
3、吉祥物
一等奖1名,奖励30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000元;
三等级6名,奖励1000元;
入围奖10名,提供价值888元的纪念品奖励。
以上所有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一等奖、二等奖的获奖者提供价值5000元的著名书法家程仲霖教授书法作品一副;此外,凡参加此次活动的投稿作者将提供500元礼品代金券。
以团队、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征集方向入选作品的作者(创作机构)颁发证书。优胜奖作者将被邀请参加千阳区域公用品牌发布会等宣传活动。品牌LOGO、吉祥物设计最终优胜者可优先参与VI整套方案设计及后续开发应用。
十、征集须知
1、每个应征主体应征品牌LOGO作品不得超过3件(含),提供宣传口号的数量不超过8件(含),吉祥物创意作品不超过3件(含),不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除奖金外,征集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无论入选与否,一律不退,请设计者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中说明。
2、报送作品时,需同时提交参评《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LOGO设计征集报名表》(附件1)、《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附件2)、《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吉祥物征集报名表》(附件3)、《千阳县苹果区域公用品牌LOGO及品牌口号授权确认书》(附件4),通过征集官方微信公众号“国际农联网”下载并填写。所有投稿人(机构)应在报名时在《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上如填写真实信息、签字后以扫描件随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没有如实填写或没有提交《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书》的,征集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评析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作者,并在媒体上公开发布。
3、参赛者如需要咨询大赛相关事宜,请用邮件咨询。邮箱qypgpp@163.com,不接待电话回访咨询。
4、参与征集作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
5、参与征集作品必须是作者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作者必须对自己的作品负责,出现任何抄袭、一稿多投的情况,都将取消作者作品评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参赛者必须遵守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均由参赛者本人负责,与主办方无关。
6、入选作品在主办方支付相应奖金后,作品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享有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投稿人不能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本应征作品。主办方在以后使用获奖作品过程中,如产生涉及著作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等纠纷,由原参赛者承责。未获奖的作品著作权依然归作者本人所有。主办方如需使用未获奖作品,将与原创参赛作者联系,协商并支付相关费用。
7、作品必须填写参赛表格,注明品牌名称、创作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
8、凡参加本次征集即视为认可本次征集各项规则,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
千阳县果业发展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