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短租公寓logo和公寓名称征集活动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8-12-03  截稿时间:2018-12-08
征集内容
短租公寓LOGO:
具有洞头“短租公寓”元素,体现洞头特色,主题鲜明、构思新颖、构图简洁,富有文化内涵、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和创意性,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和推广。
短租公寓名称:
要求用词准确、文字精炼、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字数不超过8字。能够准确反映洞头短租公寓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征集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8日24时前。
征集要求
短租公寓LOGO作品设计要求:
①LOGO要充分体现洞头“短租公寓”特色、具有较强的辨识度;富有美感。
②充分展示具有洞头“短租公寓”LOGO的创意来源,附设计说明;
③洞头“短租公寓”LOGO需要标明尺寸,字体颜色、整体色调等要素;
④洞头“短租公寓”LOGO和宣传标语的风格与洞头“短租公寓”整体风格相统一。
⑤投稿件采用彩色图形设计,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设计图稿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制作均可,电子版以TIF或JPG格式提交,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版请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⑥投稿人不得在电脑制作或手工制作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投稿人应在另外的A4规格纸张上标明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
短租公寓名称设计要求:
①短租公寓名称要具有鲜明的洞头特点,能准确、生动表现洞头短租公寓名称特色;
②文字精炼,朗朗上口,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便于宣传和推广,字数不超过8字;
③短租公寓名称应附文字说明。
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请参赛者u盘拷贝或刻录成盘,自带或邮寄至指定地址: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渔港巷62号(手工制作请按要求带实际作品),投稿需注明“洞头短租公寓”字样。
上交时间:2018年12月8日24时前
上交地址: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治安大队
联系人:苏警官
联系电话:0577-63457516、18458770149
电子邮箱:124750050@qq.com
评选方式
①截止为2018年12月8日,主办方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评选结果。
②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奖项设置
①“洞头短租公寓”logo大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②“洞头短租公寓”名称大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入围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③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特别声明
①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现有标志、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投稿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若投稿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②投稿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③凡获奖的作品,主办单位支付奖金后,作品著作权等即转为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等二次创作,投稿者不得提出异议。
④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⑤本次活动主办方为温州市公安局洞头区分局,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主办方不对未获奖作品作任何解释。
⑥本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上述声明内容。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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