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校庆视觉标识,规范校庆活动的组织推广,营造浓郁的校庆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师生为迎接70周年校庆作贡献的积极性,现征集石河子大学70周年校庆口号与标识。
征集对象
石河子大学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校友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征集时间
发布之日至2019年4月30日
征集要求
(一)校庆口号
校庆口号应主题鲜明、含义深刻、简洁明快、凝练上口,充分体现石河子大学的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文化内涵,能够振奋精神、鼓舞人心,易于传播和诵读,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
(二)校庆标识
标识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具有艺术性,简洁大气、易于识别,富有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搭配使用和谐生动。
标识主要用于石河子大学70周年校庆新闻宣传报道、主题网站、纪念品、文化宣传品、校园环境布置以及各项校庆活动中的设施设备、证件、请柬、入场券等。主体元素为“70”字样,可适当加入石河子大学标志性元素。
作品可采用手绘形式或电子版形式。手绘形式要求作品在A4纸上呈现,统一规格,作品尺寸尽量保持在20cm*20cm之间,工具不限。电子版形式标识图案面积不得小于5cm*5cm,格式为JPG,分辨率要求不低于300dpi。
投稿要求
(一)提供电子版(JPG格式)和纸质版设计图均可,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
(二)需附300字左右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
(三)创作者提交作品时,需将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备注齐全。
(四)提交方式:
1.网上提交。请将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a2058617@163.com,邮件主题填写为“石河子大学70周年校庆征集”。
2.现场提交。请将作品纸质件和电子版送至石河子大学党委宣传部(行政楼426A室)。
3.联系人:周小斌,联系电话:0993-2058860。
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入围作品,并广泛征求师生代表的意见后,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
经酌情加以修改完善后产生最终推广使用的石河子大学70周年校庆口号与标识,并向社会正式发布。
奖励办法
(一)对最终采纳的校庆标识奖励人民币5000元。另设:
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鼓励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二)对采用的校庆口号,将奖励作者校庆文创产品一套。
其他说明
(一)作品一经采用,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必要调整,其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石河子大学所有,作品未经改动的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改动的作品由学校和创作者共同署名。创作者不得转让和使用作品。
(二)投稿作品必须保证原创,如引发法律纠纷,由作者承担一切后果,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四)本次征集活动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热诚欢迎广大师生、校友和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