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征集形象宣传语与标识设计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9-03-09  截稿时间:2019-05-31
全椒县地处皖东,国土面积1568平方公里,人口48万人,下辖10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四个乡”。
一是崇文重教的文化之乡
西汉置县距今有2200多年历史,文风昌盛,代不乏人,境内古迹众多。明代“四大高僧”之一憨山大师和“开讽刺小说之先河”《儒林外史》的作者吴敬梓出生于此。“正月十六走太平”等民俗被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是交通便捷的枢纽之乡
县城距南京市区46公里,合肥市区98公里,属南京一小时都市圈核心区域。宁西高速铁路和沪汉蓉铁路在境内并轨设站,京沪高速铁路在城北建站,合宁高速、滁马扬高速穿境而过,境内千吨位船舶可直达长江。
三是环境优美的生态之乡
全椒位于江淮分水岭,呈“三山五丘二分圩”地貌,自然资源丰富,环境秀美怡人。先后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省级生态县”、“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森林城市”。
四是产业特色明显的发展之乡
整县制获批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机械制造、新型建材、食品加工、轻纺服装等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初具规模。全柴集团是皖东第一家上市公司,被评为“中国机械工业百强企业”、“中国内燃机行业排头兵企业”、国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全椒城市形象
打造城市品牌
展示全椒文化内涵
提高全椒知名度和美誉度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全椒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作品寄送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或当地邮戳日期为准。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设计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征集要求
(一)形象宣传语
1、宣传语能充分反映全椒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优美的生态旅游风光等,生动展现城市魅力和精神风貌,准确把握城市发展特征和定位。
2、主题突出、文字精练,寓意贴切、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便于传播。字数在16字以内,并配以简短文字说明。
(二)形象标识(Logo)
1、能够体现全椒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悠久深厚的历史人文底蕴、积极向上的城市时代精神。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3、Logo应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应用性强,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网络媒介、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传播使用。
5、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6、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投稿方式
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两种方式。
1、电子邮箱:ahqjxwl@163.com
2、信件邮寄
地址:安徽省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814室 全椒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9500
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0550-5181612
3、投稿作品接受word文档、电子稿件和图片,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注明“全椒形象宣传语”或“全椒形象标识”字样。所有来稿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奖项设置
(一)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应征作品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三个阶段。
1、初评阶段(6月1日—6月9日)。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计汇总,初评遴选出50条宣传用语、20件城市形象标识作为入围作品。
2、公众投票阶段(6月10日—6月19日)。将入围作品在全椒县政府网、全椒新闻网对外发布,并在美好全椒公众号开设投票窗口,动员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入围作品进行投票。
3、专家评审阶段(6月21日—6月30日)。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名单,报县相关会议确定。
征集声明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所发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入选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其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内容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收到作品时间先后为序)。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全椒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
全椒县城市形象宣传语和形象标识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9年2月28日

https://mp.weixin.qq.com/s/1CRasSzJokDk62PgoJ4MPA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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