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校徽、校训征集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9-04-15  截稿时间:2019-05-15
  校徽、校训是学院办学理念和精神内涵的集中体现,是学院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的高度浓缩,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师生员工开拓创新、奋发图强的精神旗帜。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创办于2005年,在发展历程中积淀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精神。
      为进一步内聚合力、外树形象,培育和弘扬学院精神,加强学院文化建设,扩大社会影响,增强全院师生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促进学院的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现开展校徽、校歌、校训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征集范围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全体在校师生员工
02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
03
征集内容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校徽、校训
校 徽
      1.能反映学院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办学历史,注重人文内涵及艺术表现的结合,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艺术设计表达规范;校徽图案美观大方、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冲击力;适宜作为学院对外宣传以及进行校园、社会活动的形象标识,适合学院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
      2.学院的名称为:
      中文名称: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英文名称:
      Zhonghuan Information College 
      Tianj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简称:中环学院
      3.方案必须原创,避免和国内外其他高校雷同或相似。创意独特、图案清晰、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造型美观、易于识别。
      4.校徽设计最终电子稿需为JPG格式电子文件,应包含彩色和黑白两种方案,颜色参考学院标准字、标准色(见附件)为宜,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充分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手绘稿可在A4纸上呈现。
      5.投稿人须另外提供设计作品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可进行修改、排版和印刷的文档。
      6.作品附构思意图说明。校徽图案设计须附有300字左右设计思想和创意的文字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注明负责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部门或班级和电子邮箱。
      注:请扫描下方官微二维码,关注并回复【校徽】获取标准字及标准色卡素材。
校 训
      1.传承我院建院以来的办学传统,突出我院的办学理念,符合学院的人文历史和办学特色;对教师和学生有积极的激励和勉励作用;有文化内涵,有昭示力和感染力,具备寓意深刻;围绕“立德树人”,符合学院定位特色,传承中国优秀文化,易记易传。
      2.文字凝练,内涵丰富,彰显特色,文化浓郁,可以是文字词组,也可以是简洁、高雅的一句话,朗朗上口,简明易记,避免不雅的谐音。如出之典故,需注明。
      3.文件格式为word文档,注明负责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部门或班级和电子邮箱。
4
征集办法
      1.无论入选与否,凡征集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2.支持个人或团队参与征集,投稿者须在文件中注明负责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部门或班级和电子邮箱。
      3.电子版请发送至:tjlgzhzcx@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理工中环校徽/校训征集+姓名+联系电话”。
      4.纸质版可直接送至或邮寄至: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党委办公室(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99号第二教学楼2605室),邮编:300380,联系人:赵宸萱,联系电话:022-86437606,注明“理工中环校徽/校训征集”字样。
05
评选方式
      1.学院将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应征作品遴选、评审、评奖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确定。评选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2.评审评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考察应征作品的创意,从新颖性、审美性、实用性、文化内涵等多方面综合考察。
06
奖励办法
      校徽、校训征集分别设10名入围奖,奖励500元及荣誉证书;入围作品经二次评选,择优三个作品进入最终选拔,并分别再奖励500元;最终结果将在三个优秀作品中产生,如只有一个作品被采纳则再奖励2000元,如有多个作品被结合采纳,则分别再奖励1000元。
07
知识产权与保护
      1.保证作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如有侵权行为或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学院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若侵权行为损害到学院利益,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2.一经被采用的作品其所有知识产权归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所有,包括所有权、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学院有权对其修改、使用,创作者不得转让和使用作品。
      3.投稿人至征集活动结束一直未获得采用通知的,可将投稿作品做其他用途,但必须除去稿件中学院标识的任何元素。
      4.本次征集活动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
2019年4月12日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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