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9-09-23  截稿时间:2019-10-31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全方位展现松江国资国企改革风貌,“松江国资党建”微信公众号现已正式更名为“松江国资”。为全面提升松江国资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配合此次更名改版,现面向松江区国资国企系统职工征集“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设计方案。
征集内容
“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7:00时
(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过期视为无效作品)
征集对象
松江区国资委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下属各级国有企业职工
(松江区国资委组建的评选委员会成员除外)
设计要求
1.LOGO内涵:“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LOGO应传递松江区国资委坚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决心,突出国资国企在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中的主力军形象,充分体现高质量新发展理念。

2.标志性:个性鲜明、易于记忆辨识,易于传播,松江当地标志性特色是LOGO设计的加分项。

3.艺术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感。

4.实用性: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在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等各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

5.形象、文字、色彩、色调庄重大方,要既适合于单色,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6.设计稿应附有对LOGO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说明,控制在5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7.格式要求: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为方便独立编号,每件作品必须单独提交。
投稿方式
1.请将设计成果和《原创作品承诺书》签字扫描件(附件1)、《应征信息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至:sjqgzwbgs@163.com,以“松江国资LOGO设计-姓名(所在企业)-联系电话”为标题。应征作品一经发出,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2.一件应征作品应提交一份《应征信息表》(附件2)和一份《承诺函》(附件1),由应征者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应征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应征者必须共同签署。
评审和奖励
1.松江区国资委将组建评选委员会,初评组由区国资委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终评组由区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征集单位拥有决定LOGO的最终权利。

2.活动评选采取初评+终评方式进行,初评作品由公众网络投票排名前5的作品和初评组推荐的5个作品构成(可能存在重复),再由终评组对初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3.评选揭晓后,获奖作品的作者将获得松江区国资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获奖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松江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并进行宣传展示。

4.奖项设置: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

5.如果作品最终确定采用,应征者需提供高精度tif文件或psd、ai文件,并根据评选委员会和征集单位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

6.应征作品获奖,征集方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应征者;如应征者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征集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征集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事项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对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识产权:
1.原创性声明:所有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形式公开发表,入围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入围及获奖资格,追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同时参赛者须签订《原创作品承诺书》(附件1),如有任何法律纠纷或因此引起的征集方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征集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应征者向松江区国资委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松江区国资委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被选中作品,其著作权归松江区国资委独家所有。松江区国资委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3.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者参与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4.松江区国资委对包括本方案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松江区国资委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1号楼628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37735641
E-mail:sjqgzwbgs@163.com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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