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大虞春秋”杯征稿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20-03-29  截稿时间:2020-04-25
春天,万物生发。
春天,希望丛生。
春天,需要一场竞赛!一场激情而不失风雅的竞赛!
如今,竞赛场的大门为你轰然而开,就在——大虞春秋文化园!
大虞春秋文化园,一座风格迥异的文化园,一座位于虞城县高新开发区的标志性建筑,一座筑满古虞文化与现代风韵的建筑群!
      它,满醮匠心,足足垒去了五千万块的蓝砖与红砖,在虞城的天空之下,卓而不凡,独具风情;它的四季,满缀四道大美:仲春的海棠,初夏的紫藤,秋天的唐枣(的确是来自唐朝的枣树所化之枣),冬天的梦一般的白雪。其任何一个季节,都可让人驻足、喟叹,留恋——而这些,还只是她最简单的一面。如果你走近她,你会发现,其美无处不在:有石有水,有廊有柱,有花有果,有藤有萝,有树有草。左一步有韵,右一步有味,是一处自然而然,决非公园一样工整的真正的心灵之园……
如今的大虞春秋,建设的步伐已经迈出了三年,一群热情而严谨的匠人,以远大的目光,见证着她缓慢、坚实且美好的成长……
今天,我们盛情邀请,邀请你走进这座风姿绰约的园子,在一年四季中的任何一季,更包括一年四季,殷切期盼,用你的镜头,你的画笔,你的文辞,你的歌喉,用你所有的感知,共同发现和留驻大虞春秋的无二之美。
为此,我们特举办首届“大虞春秋”杯文艺征稿大赛。第一次竞赛,就在三月,就在春天,期待您的大手笔,大情怀,共同发现大虞春秋园之大物大美!
一、有关组织
1、主办单位:
商丘日报报业集团
商丘市文化馆
中共河南省虞城县委宣传部
河南省虞城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河南省虞城县作家协会
河南省虞城县摄影家协会
河南省虞城县美术家协会
2、承办单位:
大美虞城微信平台
木兰文学微信平台
魅力商丘微信平台
 二、参赛范围
面向全国征稿。
欢迎各地专业和非专业的文艺爱好者参赛;也欢迎参赛者深入大虞春秋文化园实地采风,寻找灵感。
三、比赛进程
本届大赛首先分别在不同季节,先后举行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四次比赛,年终再进行一次总决赛。请关注作品发布平台,随时关注各项赛事开赛时间。
四、征稿要求
1、以大虞春秋文化园内风物为唯一创作参赛目标,与之无关的任何作品不予参评。
2、参赛作品一律为原创,严禁发表过的稿件参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获奖资格,并公开违规作者个人信息。
3、请在来稿中务必写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微信号,并附个人简介。
所有参赛作品均以电子档格式发至参赛专用信箱:
4、比赛内容:
(1)摄影作品
(2)诗歌(含古体诗)或散文
(3)视频
(4)绘画
(5)朗诵
 特别说明:尤其欢迎参赛者将比赛内容相互交叉参赛。如,文学爱好者可以围绕参赛的摄影作品写诗作文,朗诵爱好者可以朗诵参赛的有关的文字。此类参赛作品,同等水平,优先获奖。
五、发布方式
1、各季从开始比赛的时间以征稿启事的时间为准,择优在大美虞城、木兰文学、魅力商丘三个微信平台上发布。请大家关注上述微信平台,以了解本人作品是否入选,以及各项比赛进程。
六、奖励
(一)各分季奖励标准
(一)现金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金卡一张,含5000元消费金;另奖励现金2000元;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1张。
二等奖:3名,各奖励银卡一张,含2000元消费金,另奖励现金1000元;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1张。
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1张。
优秀奖:86名,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1张。
(二)总决赛奖励
一等奖:1名,奖励金卡一张,含20000元消费金;另奖励现金5000元;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2张。
二等奖:3名,各奖励银卡一张,含5000元消费金,另奖励现金2000元;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2张。
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1000元;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2张。
优秀奖:86名,各奖励大虞春秋永久性免费门票2张。
(三)其他奖励
1、各分季及总决赛获奖作品,将推荐发表至中国大众摄影杂志、商丘日报、京九晚报等报刊。
2、所有各分季及总决赛获奖作者,均可成为大虞春秋园永久性名誉社员,颁发证书与会员证,可永久性免费出入该园。该会员称号可继承。
3、所有各分季及总决赛获奖作者及入选作品作者,均可获得获奖作品集1册。
4、所有名誉会员及入选作品作者,均可提前享受大虞春秋园向社会提供的各种福利。
七、本次春季赛比赛时间
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
 八:唯一参赛信箱
Dayuchunqiu2020@163.com
  大虞春秋杯大赛组委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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