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稿

来源:征集码头   发布时间:2019-05-03  截稿时间:2019-07-31
征稿启事
为了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讴歌新时代美好生活,2018年举办了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作品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强烈的反响。经主办方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稿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兴市南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花港词刊》杂志社
二、征集主题和内容
以“红船”和“红船精神”为主题的原创歌词、歌曲。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四、征集要求
1.投稿作品要以“红船”作为创作的重要元素,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作品要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充分展现首创、奋斗和奉献的红船精神内涵,展现时代特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投稿作品形式可以是独唱、二重唱、合唱等。
3.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且未参加演出或比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者一经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演出和推广。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歌曲征集请作者可根据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获奖作品(19首)进行谱曲(详见《词刊》2019.01(总第326期)P39-42页;《花港词刊》2019第一期P28-29页。)也可自行作词进行谱曲创作。请作者提交曲谱和音乐小样(含伴奏和录音小样)各一份。(歌曲如为合唱歌曲还需提交钢琴谱一份)
五、评选办法
1.歌词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词、优秀歌词、入选歌词及入围歌词各若干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曲、优秀歌曲、入选歌曲及入围歌曲各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需用A4纸打印,报送者需在信封上注明“‘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留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等信息。
稿件寄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时请将电子稿和音乐小样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1017室)
邮  编:314021
联系人:陆雅菊
电  话:0573-82051910
传  真:0573-82053913
邮  箱:534838442@qq.com   
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作者:征集码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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