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初选和专家评审,最终评选出标识采用奖1名,奖金3000元,标识入围奖2名,奖金各500元;宣传品牌口号采用奖20名,奖金各100元。经专家评审,此次征集到的宣传海报和宣传文艺作品中无符合要求的作品。现将获奖作品(附后),予以公布。
获奖作品将被用于宣传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各项工作中。
瑞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标识(标志)采用奖:
作者:张玉霞
地址:厦门市
标识(标志)入围奖:
作者:陈一雄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
标识(标志)入围奖:
作者:谭亚庭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宣传品牌口号采用奖20名:
来源:食品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