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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北京传统音乐节|“衍声”——中国民歌改编作品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54     更新时间:2026-07-26    截止日期:2026-08-31
  2026年,北京传统音乐节将在中国音乐学院举办。为发挥音乐节在推动传统音乐传承发展、当代表达与艺术传播中的平台作用,中国音乐学院现面向全国开展“衍声”——中国民歌改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一批以中国各民族传统民间歌曲为基础、适合当代舞台呈现和教学推广的改编作品。入选作品将根据音乐节整体安排,用于相关演出、教学实践及后续成果转化。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音乐院校、艺术院校及综合类高校音乐院系师生,专业艺术院团创作人员,以及从事作曲、编配等工作的专业创作者征集。
  申报者可个人申报,也可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应明确主要申报人及各参与者分工;同一作品不得重复申报。
  二、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以中国各民族传统民间歌曲为改编基础,尊重原民歌的地域风格、音乐特征和文化内涵,鼓励在旋律发展、结构拓展、声部设计、伴奏织体、配器处理或舞台表达等方面进行再创作。
  2.不接受仅对原民歌进行简单伴奏配置、和声填充或织体包装的作品。
  3.应征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兼顾艺术性、民族性、时代感和传播性,贴近当代审美,具备舞台呈现、教学推广和社会传播价值。
  4.作品形式限独唱、对唱、重唱形式。伴奏及编制可根据作品需要自行设计。
  5.应征作品须为尚未公开发表、正式出版、公开演出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且未在同类征集评选活动中入选或获奖的新作品。
  6.申报者须保证所报送作品为本人或申报团队原创改编成果,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及相关合法权益;民歌素材来源及所依据或参考的版本信息应如实说明。
  7.每位申报者报送作品不超过2首。
  三、遴选数量
  中国音乐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议,拟遴选不超过20首作品。最终入选数量根据作品质量和专家评议结果确定。
  四、作品使用
  入选作品每首给予创作扶持经费人民币10000元(税前)。
  中国音乐学院尊重作者署名权。入选作品纳入2026北京传统音乐节统一使用范畴,主办方可依据音乐节整体安排,将作品用于舞台演出、校内外教学实践、境内外巡演传播、编配制作、音像录制出版、宣传推广及各类成果转化。
  入选作者须按照中国音乐学院及2026北京传统音乐节要求签署作品使用协议,约定作品使用、权利确认、成果转化等相关事宜,协议生效后按流程拨付创作扶持经费。
  五、报送材料
  申报者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6北京传统音乐节中国民歌改编作品征集申报表》;
  2.完整曲谱电子版(PDF格式);
  3.作品音频小样(MP3或WAV格式,须为带伴奏的完整版本,不接受单旋律稿件);
  4.民歌素材来源说明及创作说明;
  5.作者简介(500字以内);
  6.《作品原创性及版权承诺书》。
  相关表格及材料要求见文末附件。
  六、报送方式
  请于2026年8月31日24:00前,将全部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CCPA_performance@163.com
  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统一为“民歌改编作品征集+作品名称+申报者姓名”。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五、报送材料
  七、其他说明
  1.申报者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因作品内容、素材来源、署名、授权、侵权等问题引发争议的,由申报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申报者提交作品,即视为知悉并接受本公告及附件有关申报规则、原创承诺、知识产权确认、作品使用与成果转化的全部条款。
  3.中国音乐学院可在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议、宣传和成果展示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申报者提交的姓名、单位、作者简介、作品名称、作品说明、音频小样、曲谱节选及相关申报材料,并依法保护申报者个人信息。
  4.入选作品名单及后续安排将通过中国音乐学院相关平台另行发布。
  附件下载:
  附件1_中国民歌改编作品征集申报表.docx
  附件2_作品原创性及版权承诺书.docx
  附件3_报送材料及文件命名说明.docx
  出品:党委宣传部

来源:艺术实践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SWfeHiKvc3FwvJrRvO0i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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