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物应当满足商业开发的需求并适用于各种尺寸(小到徽章,大到数米高的吉祥物景观) ;适用于各种材质(如金属制品或毛绒玩具) ;适用于各种已知或未知的媒介、形式和技术,如: T恤、背包、水杯、文具等特许产品,二维或三维动画( 可在电视、互联网、光盘、手机等媒介上展现)、VR、印刷品、视听动态图像/广播、标记、游戏、装饰,以及大运会城市景观等。吉祥物应易于再现(当吉祥物形象需要被放大/缩小或以彩色/单色重现时,只需进行稍微改动)。
2.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