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锦绣草原镶黄旗•中国阿斯尔音乐之乡”文化旅游品牌,弘扬和传承阿斯尔草原音乐文化,展示镶黄旗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中共镶黄旗委员会、镶黄旗人民政府拟于2017年7月中旬在镶黄旗举办“镶黄旗第二届阿斯尔草原音乐节”,筹备委员会决定即日起公开征集本届音乐节会徽、会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性,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时代特征,力求反映阿斯尔草原音乐文化内涵、历史传承特色和地域特点,展现镶黄旗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二)内涵丰富,设计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强。
(三)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四)附带简明扼要的创作理念说明(不超过500字)。
会 徽:
1.图案以体现“阿斯尔”草原音乐为主题,要求整体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富有时代感,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适合平面宣传、视觉传播等各种用途。
2.以彩色图形设计,纸张规格为8开或16开。需附电子文件光盘,文件可为JPG及TIFF格式,清晰度大于300dpi。
会 歌:
1.歌名为“锦绣草原镶黄旗”,由歌词和曲谱两部分组成,可单项应征(蒙汉文并行)。
2.要求限定于通俗歌曲,主题紧扣“锦绣草原镶黄旗·中国阿斯尔音乐之乡”文化旅游品牌,歌词特色鲜明、通俗易懂、文字简短、易于背记,曲调优美、健康向上,易于传唱、便于流行,能够体现锦绣草原镶黄旗的独特魅力,达到宣传镶黄旗的目的,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水平的艺术表现力、感染力。
3.提供作品歌谱(曲谱和歌词的组合)、歌词或曲谱(简谱或者五线谱),制作CD光盘一份。
二、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者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一)应征者填写《应征个人(或组织)信息表》,请登录镶黄旗人民政府政务门户网(http://www.nmxhq.gov.cn/)下载表格。
(二)应征者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三)应征作品提交时要一式两份。
(四)应征单位或个人可选择会徽、会歌歌词、曲谱中任一项或多项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五)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征集时间截止2017年6月9日。
(六)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投稿。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镶黄旗第二届阿斯尔草原音乐节会徽、会歌作品征集”。
通讯地址:镶黄旗第二届阿斯尔草原音乐节筹备委员会综合办公室(镶黄旗党政大楼三楼305室)
邮政编码:013250
联系电话:0479—6222775 15849910828
电子邮箱:xhqaseyyj@163.com
联 系 人:额日登都仁
三、评审及奖励办法
镶黄旗第二届阿斯尔草原音乐节筹备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将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审阅参选方案、讨论比较的基础上,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最终评定结果报筹备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公示结果。根据应征作品报审数量和质量,筹备委员会适时调整评审及奖励办法。
对最终确定的会徽、会歌(含歌词、曲谱)予以奖励,并作为本届音乐节推广歌曲。以上奖项均由组委会颁发奖金、证书。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
(二)所有应征者必须是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拥有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应征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者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被评审确定为本届音乐节会徽、会歌的获奖作品,受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本届音乐节筹备委员会所有,未经允许,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四)本届音乐节筹备委员会保留对此次征集活的最终解释权。
镶黄旗第二届阿斯尔草原音乐节筹备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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