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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站,漳浦”生态旅游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309    更新时间:2015-08-02   

福建省漳浦县历代人文荟萃、英才辈出,历史文化厚重,名胜古迹众多,史称“金漳浦”,是厦门市的“后花园”。全县有重点文物近200处,其中国家级5处、省级16处、县级120处,还有40多座明清时期的古建筑和古城堡,是福建省的文物大县。近几年来,漳浦县委县政府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发展与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全力推进生态旅游建设,卓有成效。为了全面记录展示漳浦县发展生态旅游的显著成效,世界闽籍摄影家研究会、福建省摄影家协会、香港《世界摄影地理》与漳浦县人民政府特联合主办“厦一站,漳浦”生态旅游全国摄影大展。

《漳浦火山岛的日出》 陈金海 摄

主办单位:世界闽籍摄影家研究会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香港《世界摄影地理》 漳浦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漳浦县旅游局

上邦国际摄影俱乐部

海峡摄影时报社

官方网站: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

支持媒体:新华社福建分社、中新社福建分社、《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海西晨报》《闽南日报》《厦门日报》《海峡导报》《漳浦乡讯》《海峡摄影时报》《人民摄影报》《摄影之友》《世界摄影地理》、东南电视台、福建电视台、漳州电视台、漳浦电视台、人民网、中国新闻网、新浪网、东南网、福州新闻网、海西网、两岸商务平台网、台海网、中国福建政府网、中国经济文化网、教育网、色影无忌网、闽越网、中国摄影网、福建摄协网、海峡摄影时报网、海峡摄影学校网、福建省摄影家微信、柒摄影微信、海峡摄影时报微信、上邦国际摄影俱乐部微信。

征集主题

凡是反映漳浦县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漳浦文化、民俗风情的摄影作品均在征稿之列。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征稿时间

2015年6月1日-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获三级收藏作品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本活动的入展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均可。

3. 作品必须取材于漳浦县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http:/www.fisy.org)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6. 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7. 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 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 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须知

  1. 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福建省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收(350025)

联系人:刘俊 0591-83770421 傅勇0591-83710843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比赛名称,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邮箱投稿: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和个人信息统一发送至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大赛投稿邮箱:1158444757@qq.com。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投稿作品文件名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等。

3.网络、光盘、邮箱投稿不得重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jMxMTYxMg==&mid=207369909&idx=7&sn=87b3beb8f4ddfbfb48184bb9a7181003&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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