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高校及各专业创作单位和团体:
由文化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陕西省文化厅承办的“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将于今年9月7日—21日在西安举办。作为艺术节的重要活动内容之一,“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将于艺术节期间隆重举办。特开展第二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优秀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陕西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陕西国画院
陕西省雕塑院
陕西书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陕西省摄影家协会
陕西省美术博物馆
陕西省艺术研究所
二、创作作品类别及评选流程
作品类别: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以及书法和摄影作品。
评选流程:文化厅将聘请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组成艺术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制定的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初评、复评,最终从征集作品中产生参展作品,通过各类媒体公布评选信息。
三、展出日期:2015年9月
四、展出地点:待定
五、作者待遇:
1、所有投稿作品不收取任何参展费用。
2、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参展证书及评选证书。
3、参展作品将结集出版,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作品收藏由陕西省美博馆与作者协议收藏事宜。
六、作品要求:
1、摄影作品请报送作品电子版参加初评。要求: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量不得小于5MB。每人投稿最多为20幅组。组照幅数为4-6幅,标清序号,不收接片,不收电脑合成的作品。
2、作者应准确填写《申报作品信息表》中的各项内容,并将《申报作品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收件人邮箱。
3、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发现使用假冒、高仿作品参评,将在三年内取消作者参加有关展览活动资格。参展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4、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5、评选结果将在陕西文化信息网站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6、参展作品及未入围作品,将在展览结束后一个月内统一办理退件手续,请自行取件。作品收藏另行通知。
7、凡报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七、送件要求:
1、报送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报送方式:摄影作品请报送作品电子版。
学员摄影作品收件地址:
1、收件单位:北京摄影函授学院陕西分院
2、电子邮箱: 2762584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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