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乡地处明溪县东北部,毗邻三明,交通便利,山清水秀,环境优美,是三明市中心乡镇和远近闻名的内陆侨乡。为了深入挖掘并展示沙溪乡秀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妈祖文化底蕴、别样的内陆侨乡风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让更多的摄影爱好者、旅游者走进沙溪,以摄影促进旅游,明溪县文联和沙溪乡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秀美山水·侨乡沙溪”全县摄影大赛。
一、主办协办单位
本次摄影大赛由明溪县文联、沙溪乡人民政府主办,明溪县摄影协会承办,逍遥三不谈影像工作室协办。
二、主题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全面征集反映沙溪境内自然风光、历史人文、民俗风情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1、自然风光类: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村特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及分布全乡境内的自然保护小区、名木古树、珍稀野生动物等。
2、历史人文类:(1)历史文化:妈祖庙、古寺庙、古书院、古祠堂、古渡古桥等。(2)红色文化。(3)民俗文化:元宵闹灯、庙会、过样等各类具有沙溪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4)侨乡文化:欧侨小镇建设、侨乡新貌、回归工程等。
3、社会发展类:(1)美丽乡村:省级美丽乡村梓口坊村、省级美丽乡村整治村永溪村、集镇建设等。(2)特色产业:生态养殖基地、珍稀苗木基地、无公害果蔬基地等。(3)精神文明:深化“送文化、送服务、送温暖、解难题”实践活动;“幸福成长工程”;群众安居乐业、互帮互助、少生优生的新面貌新风尚等。
三、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面向全县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旅游者以及全县干部群众。
四、征稿要求
1、作品要求
(1)摄影内容:通过摄影作品体现上述内容。
(2)每幅作品以“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格式保存,并附相关文字说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简要说明、联系方式。
(3)参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修改原始影像,如有发现违反上述要求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所有作品若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电子文档要求每幅作品单独保存为JPG或TIF格式,文档大小须在3M以上。黑白、彩色照片,单照、组照均可。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所有入选作品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出书、网络展示、媒体发布、宣传等),不再支付稿酬,著作权、署名权由作者保留,主办方必要时可引用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
3、投稿地址:所有参赛作品均以数码格式传送至明溪县摄影协会摄影之家(电子邮箱:262040989@qq.com,联系人:谢煌伟,电话:13850876139),并注明“沙溪摄影赛作品”。来稿标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必要信息。
五、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各50元。以上均发给证书。
六、组织实施
1、作品征集。即日起开始征集,2016年3月31日截止。同时,通过明溪县有关新闻媒体刊登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2、主办方将于10月组织一次摄影采风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作品评审。大赛组委会将于2016年4月下旬组织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2016年五一前后组织对大赛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将优秀作品统一制作展板进行宣传展览,并组织有关媒体和宣传平台对部分优秀作品进行刊登和转载,精选优秀作品统一制作宣传画册。
明溪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明溪县沙溪乡人民政府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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