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时间、地点:2015年11月22日-27日在县体育馆(美术、书法、摄影类),根雕、奇石展览地点待定。
二、参展对象凡入选本次展览的作品,参展对象不限。
三、作品要求作品要求是2014年以后新创作的,内容健康、向上。美术、书法、摄影作品以反映江华发展成就、生产生活场景、人文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等内容为主,根雕、奇石作品以出自江华本地的材料为主。(一)美术:1、画种、形式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2、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不超过150厘米,重量不超过100公斤。(二)书法:1、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大于六尺整宣,一般为竖式。2、篆刻交印稿6-10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印稿、边款及作品名称自行设计粘在4平尺条幅的印屏上。3、草书、篆书及篆刻要附释文。(三)摄影:1、相机、手机拍摄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是胶片的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原始文件)。2、单幅和组照均可(组照按一件作品计),可做彩色、曝光和对比度调整,但不能改变原始像。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不能参展。(四)根雕、奇石:根雕、奇石作品不作形制上要求,以出产自江华本地的材料为主。
四、作品征集(一)送稿地址1、美术、书法作品送交江华书法协会(沱江镇豸山路39号),联系人:唐德果;联系电话:13787667978。2、摄影作品送交江华摄影家协会(沱江镇幼儿园街7号),联系人:李良柏;联系电话:18932498096。3、根雕、奇石作品的选送请与江华观赏石协会联系,联系人:唐东明;联系电话:15111613111。(二)截稿时间:2015年10月25日。五、作品待遇1、没有入选的作品退还作者本人。2、凡入选参展的纸质、照片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3、本次参展作品不评奖励等次,所有参展作品集结印刷,免费赠送作者人手一册。江华瑶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活动筹备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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