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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石化秋影与我同行”大学生摄影比赛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286    更新时间:2015-10-20   

从蓝天白云间读到了你的消息。那蓝天的明净高爽,白云的浅淡悠闲,你是秋天、秋色、秋影、秋感、秋日情怀。时光荏苒转眼又匆匆,菁菁的校园里寒来暑往,又迎来了金色的银杏和红色的枫叶相伴的平静生活。在这金色的秋日里,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媒体工作室特举办“辽石化秋影与我同行”原创摄影作品征集大赛。在上下课的路上、图书馆的周边、去往食堂的小路上……随时随地,用你的相机亦或是手机拍下你心中辽石化的秋天和秋天的辽石化,让我们一起感受身边成熟的气息。拍摄的角度是摄影人对事物的一种看法,也是摄影人对事物发表自己的一种理解。所以拍摄的角度能充分表达摄影人的构成思维,选择拍摄角度的不同就是在选择对事物的理解能力。观察你身边的辽石化,收获一片春华秋实,你的辽石化等你来表达。

一、活动主题

匆匆那年,那沐浴在秋影中的辽石化,也曾魂牵梦萦,伴君终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媒体工作室举办“辽石化秋影与我同行”摄影大赛。

二、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三、时间安排

征稿:10月10日—10月25日。

作品评审:10月25日—11月1日。

官方微信公众投票:11月1日—11月7日(暂定)。

公布比赛结果:11月上旬。

*颁奖时间及认证时间:11月上旬。

(认证地点届时请关注辽宁石油大学官方微信平台,如有时间变动我们将会在官方微信上及时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活动设参与学分0.1分(暂定有0.1学分,以后期申请下来的结果为准,介意的同学请三思),欢迎广大同学积极参与

一等奖【1名】(官微投票和专家评委评出)

二等奖【2名】(官微投票和专家评委评出)

三等奖【5名】(官微投票和专家评委评出)

对获奖同学将颁发校级荣誉奖状和纪念品,获奖作品刊登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上,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推广。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要求内容真实、 内容必须符合主题(对象的范围限于与本校相关的建筑、风光等)。

2.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借鉴。参赛作品一律以电子照片的形式参加。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三幅,且必须为同一个主题);照片配以作品名称,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且对作品进行五十字以内的简短的介绍 。

3.具体要求: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作品的基本性质,每幅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禁止任何形式的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参赛作品拒绝加入签名、水印、边框等修饰)。

4.作品提交务必附上姓名、学院、班级、学号以及联系方式,信息不全一律按照作废处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媒体工作室所有,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照片的原始文件信息)

作品名称:秋天的油画笔
作品简介:辽石化是纸,秋天是笔。
作者: 李丽 储运1501 学号15000000 联系电话:1831111111

六、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参与:

发至邮箱:1757408798@qq.com(摄影部长王铭浩)。 或官方邮箱:lshwsxmt@163.com进行参赛。

七、评审流程

我们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微信公示,并开通微信投票功能,微信用户对公示作品进行投票,每人限投一次,得票最高者获得本次比赛的最佳人气奖。并呼吁广大同学共同监督,在公示期间同学们可以对作品的原创性提出质疑。(如有质疑,可以向后台发送消息,由工作室统一处理)

八、活动后期安排

1.优秀作品刊登在校报四版上,届时会咨询作者意见。

2.获奖作品将通过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官方微信平台进行展示,届时请获奖选手关注官微平台,我们将会通知时间与地点颁发奖状。

九、活动联系人

高永升:13081311090

王铭浩:18341317639

吕弘鹏:18341315012

*关于摄影作品的问题请咨询QQ:2220241327(摄影部长王铭浩)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官方微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媒体工作室

2015年10月10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TA0MDU4Mg==&mid=400101444&idx=2&sn=5ad4785ca6bb038ce3cb608f1bbd0906&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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