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做好历史文化传承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开展各种提升文明活动,市民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社会文明蔚然成风。为充分展示陆丰文化底蕴和社会风貌,宣传陆丰文化传承的精粹与发展历史,提升“美丽陆丰”知名度与影响力,鼓励网友用镜头记录陆丰文化传承振兴与发展进程,凝聚建设美丽陆丰正能量,增强文化自豪感,提升广大市民参与文化传承的积极性,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外宣办、创文办决定举办以“文化传承·文明提升”为主题的陆丰市第二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陆丰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陆丰市创建县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陆丰市互联网新闻信息中心、陆丰在线网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围绕“文化传承·文明提升”主题,健康向上,符合时代精神,充满正能量,能展现陆丰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地方特色文化,反映陆丰文化传承振兴与时代发展变迁,反映陆丰文明诚信的社会风气,反映陆丰人民的美好生活和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提倡作品艺术风格多样化,鼓励视角独到、富有创意的作品参赛。参赛作品将分为三类,分别为:
文化遗产类:反映存在于陆丰的世界级、国家级、省级非遗名录项目历史渊源、传承活动、传承人生活、保护工作、重大事件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人文生活类:反映存在于民间的传统节庆庙会、民间绝技绝活、传统生产生活方式、民间传承仪式、民间信仰习俗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反映陆丰社会和谐、文化繁荣、风尚文明、诚信讲理的社会风气,陆丰人民的美好生活和安居乐业的精神风貌,陆丰人民文明礼貌、积极上进、见义勇为等具有时代精神内容的摄影作品;
历史文物类:反映存在于陆丰的历史名胜、古建筑、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旧建筑与现代社会和谐共存景象的摄影作品;
2、所有参赛摄影作品为JPG、GIF等常用格式的数字文件(为保证清晰度,相片容量不得低于3M),允许进行适当处理,但不得改变相片真实性。获奖作品要提供源文件备查。手机摄影作品只要符合要求也可参赛。
3、所有摄影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保证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没有参加过其他赛事。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其他名誉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4、参赛作品须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的作品主题,投稿时必须写清相片类型、相片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可附200字以内相片说明。每位作者可挑选1-5组作品参加评选(每组作品不超过6张)。
5、举办单位有权将所有获奖的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其它公益广告、宣传、展览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
三、作品评选
1、评选原则
此次活动将邀请专家和相关单位组成陆丰市第二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作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评委作品只参展,不参加评奖。
2、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奖项,由举办单位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四、活动时间
1、投稿时间:
2015年10月22日至11月21日。
2、网上投票时间:
2015年11月22日至12月6日。
3、结果公布:
评选结果在“陆丰发布”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今日陆丰”官方微信公众号、陆丰在线网上公示,获奖作品将在《陆丰》报、陆丰宣传文化网站上刊发。
五、参赛方式
可直接登录陆丰在线网“陆丰市第二届‘美丽陆丰’网络摄影大赛”网页上传作品;同时将参赛作品发送一份至大赛活动邮箱(981295678@qq.com)。
(附网址:http://lufengshi.net/plugin.php?id=votes:home&actid=5)
六、评奖说明
1、大赛评委会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作品将陆续在“陆丰发布”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今日陆丰”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陆丰在线网等平台上进行展示。
2、投稿截止后,所有通过初审的作品将提交大赛评委会进行复审评分,同时在陆丰在线网启动网络投票环节,接受公众投票。
3、大赛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票数(30%)和评委会复审分数(70%)计算作品最终得分,以此确定各奖项的获得者。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大赛的一切解释权归大赛评委会所有,有关活动详情可咨询大赛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660-8930598。
2、了解大赛初审结果、网络投票环节启动事宜以及更多相关动态,请密切关注“陆丰发布”新浪、腾讯官方微博、“今日陆丰”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陆丰在线网。
中共陆丰市委宣传部
中共陆丰市委外宣办
陆丰市创文办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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