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所属各中队、机关各股室:
为积极配合厂部组织开展的“弘扬光荣传统、重塑良好形象”大讨论活动,展现消防大队各项工作成果和员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全体消防指战员搭建通过镜头发掘、演绎、抒怀“重塑形象、红门卫士在行动”的舞台,进一步激励引导全体指战员为我大队各项工作可持续发展助力加油,经大队研究在全体指战员中开展“重塑形象、红门卫士在行动”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摄影主题:
“重塑形象、红门卫士在行动”。此次征集活动设“苦练内功提质增效”岗位建功类、“活力四射精彩纷呈”文体活动类、“感恩美好共享幸福”家庭生活类以及“最美消防员在身边”员工风貌类四个专题,广大员工可通过独有的视角和镜头,及时捕捉和撷取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精彩瞬间,记录和抒发消防战士爱企、爱岗、爱家的浓厚情怀。为激发员工的参与积极性。
二、征集时间:
10月28日至11月6日为作品征集阶段;11月6日至11月16日为作品评审阶段;11月16日,对于参赛的作品进行展出、并进行民主投票。
三、组织与评选:
1、组织机构:
组 长:毛新武、闫有宁
副组长:李宏杰、刘光宇、门世泰、贾成良
成 员:机关各股室长、各基层队党政干部
活动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大队综合办马文瑞任主任,高雅玲负责征集相关事务。联系电话:8592901;腾讯通:5625
2、评选方式:本次活动采取分期、分类评选的方式进行。每期作品征集结束后,大队工会将候选作品发布在“红门卫士”微信平台,并根据职工“点赞”和“投票”结果,分类评选出优秀摄影作品。
四、征集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应为手机一次性拍成的原始图像,符合纪实性原则。采用电脑进行拼贴、合成、移植或其他特技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谢绝参赛。参赛的职工必须将原始照片保留在手机相册内。
2、在展出阶段大队除组织专人对作品进行评审之外,将组织对展出的作品进行民主投票,并将结果在大队网页进行公示。
3、各单位上报的摄影作品大小介于80K至8M之间。
4、上传作品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即可参加展出,对于构图单调不合理的作品不予以参加摄影展出。
5、各中队(股室)要高度重视,充分发动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重塑形象、红门卫士在行动”手机微摄影活动,各中队至少选送5幅手机摄影作品参赛展出,大队机关股室至少选送2幅手机摄影作品参赛展出。
6、多投不限对未及时组织报送的中队或股室,将按重点工作考核奖惩办发追究主观干部和股室长的责任。
7、严谨抄袭借用他人作品。对于上报的作品必须署名:作品主题、作者姓名、作者单位等。
8、各单位在投送参赛作品时,将手机摄影图片统一投送到综合管理办公室工团宣岗。
联系人:高雅玲 办公电话:8592901 腾讯通:5625
第 二 采 油 厂消 防 大 队 工 会 委 员 会
第二采油厂消防大队书法摄影绘画兴趣小组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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