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盘县旅游文化建设,促进旅游开发,经县生态旅游局、县文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摄影爱好者、摄影家协会及旅游公司征集摄影作品,现将《盘县2015年旅游摄影作品征集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组织作品参与。
盘县2015年旅游摄影作品征集赛方案
一、征集作品数量及要求:
征集作品数量为120幅,作品要求在5M以上,内容上以盘县旅游风光、民族民俗文化为主。
二、奖项设置:
奖项设:一等奖10幅,稿费500元每幅。
二等奖20幅,稿费400元每幅。
三等奖20幅,稿费300元每幅。
优秀奖70幅,稿费200元每幅。
入选作品不限:稿酬100元每幅。
注:获奖作品均发稿费和证书
三、时间安排:
本活动自2015年11月1日零时开始,截稿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24时为止。12月10日前由盘县生态旅游局与盘县文学艺术联合会组织专家评出并公示。
四、参赛作品注意事项:
此次摄影作品主要主要以盘县境内景点为题材:
(一)作品涉及肖像权,由作者自行负责;
(二)获奖作品获奖,组织单位付以稿费后,使用权归组织方,之后用于宣传画册等公益宣传时不再另付费用;
(三)作品以JPG格式、参赛作品作者及联系方式一同发盘县文学艺术联合会邮箱。
生态旅游局:联系人:王茂,电话: 3385005
盘县文学艺术联合会:联系人:梅昆鹏,电话:13668583900,邮箱254026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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