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修订,本法自2015年10月1日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科学消费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社会监督意识,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营造全民参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浓厚氛围,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宝鸡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
竞赛时间为2015年10月9日-2015年10月25日。参赛范围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公众。
参赛者根据10月9日《宝鸡日报》刊登的宝鸡市2015年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将正确答案填写在《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答题卡上(空白答题卡复印后答题也有效),然后将《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答题卡寄至或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竞赛;各县区局、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参赛人员由本单位收集统一寄至或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竞赛。参加竞赛者须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确认参赛者身份,方便竞赛组织者与获奖者联系;不填写个人信息或个人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答题卡须在2015年10月25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寄至或交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9室(地址:宝鸡市高新大道60号,邮编:721013)。
此次竞赛,单位设置优秀组织奖10个;个人设置优秀个人奖100名。要求各县区局和有关单位、企业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本次竞赛活动。获奖名单将在11月上旬《宝鸡日报》上公布,奖品由获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09室领取(获奖名单公布1个月后不领取视为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