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镇青少年活动中心机构特点,经过专家组评审,从85幅投稿作品中,初选出6幅作品,现对初选作品进行公示,并接受网络投票。最终将结合专家组意见和网络投票结果,选出采用与入围作品。
如对初选作品有异议者,可于投票日期内,将意见实名反映至如下邮箱,如情况属实,将按《长安青少年活动中心征集徽标(LOGO)启事》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投票日期:2014年1月20日——3月10日
联系邮箱:939506318@qq.com
长安镇青少年活动中心筹备办
2014年1月20日
http://www.changanedu.com/vote/vote.asp?ID=0BADBB59246A7DAP40YR3TN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