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每位评委打出的最后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综合平均分。宣传口号和创意logo的分数分别从高到低排列,分别取第一名评为一等奖,第二、三名评为二等奖,第四、五、六、七、八名为三等奖。一等奖所得的综合平均分不得低于95分且必须为主办方所采用的作品;三等奖所得的综合平均分不得低于80分。
附件1
创意口号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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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编号 |
展现地域 |
独特创意(20分) |
语句精炼(15分) |
寓意深刻 |
围绕大足区旅游主题(30分) |
作品最后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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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创意LOGO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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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编号 |
展现地域 |
创新创意简洁明快(20分) |
Logo 容易记忆(20分) |
独特性(20分) |
可变性(20分) |
作品最后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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