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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达茂旗建旗65周年文学作品、歌词歌曲的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68     更新时间:2017-02-26    截止日期:2017-04-01

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简称达茂旗)将迎来建旗65周年,为全面展示达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反映建旗6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时代风采,进一步凝聚力量、提振信心、发扬蒙古马精神,一往无前,开创“全面转型、开放发展”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建旗65周年。达茂旗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文学作品、歌词歌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达茂经济社会发展的诗、词、赋、散文、纪实文学等文学作品。     


2.以达茂旗为题材创作的歌曲、歌词。

二、征集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1日


 三、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要充分反映达茂旗建旗65年来,经济社会发生的历史巨变,各行各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全旗各族干部群众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独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和深厚的民族历史文化底蕴。     


 2.诗、词、赋的创作要符合相关文体要求。内容要以优美的文学语言反映达茂旗6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为主基调,讴歌达茂人民群众团结奋进的生动实践,抒发对达茂的热爱。      


3.歌词、歌曲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以蒙语和汉语创作为主,风格不限,体裁不限,可以是民族歌曲,也可以美声或通俗流行歌曲。传统蒙古族民歌要标明创作时间及传承人。  

 四、征集说明

1.歌曲征集既可以报送录制完成的曲目,也可以单独报送歌词。      


2.所征集作品须标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作品的相关解释说明,将纸质版、电子版形式统一报送旗委宣传部。       


3.应征作者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和道德约束。      


5.本次活动由达茂旗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旗委宣传部所有。征集作品将聘请专业人士按类别进行评定,评定后对获奖的作品给予500元——10000元的奖励。对于评定后的各类作品按照提交篇目的数量,一方面集结成作品集留存,另一方将精选篇目制作成广泛流传的文化产品,所征集作品一经选用,作品版权归达茂旗所有。

五、投稿方式

参与者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作品。提交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详细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内蒙古包头市达茂旗委宣传部     


联系电话:0472--8316946、8428466    


联系人:王军  辛澍钰


电子邮箱:dmqwhj123@163.com     


邮政编码:0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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