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我爱明信片”艺术设计大赛活活动;由黑龙江省邮政公司主办
明信片曾经作为朋友的问候、伙伴的祝福、节日的道贺最具内涵最具价值传播方式,如今也慢慢受到新生代热捧,独具设计感的明信片正走进80后90后的生活。越来越多的新生代喜欢借助明信片表现形式来抒发情怀、表达情感、追求所想、构造自我!
一、 大赛主题
“我爱明信片”为总体活动主题。
二、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符合大赛主题,内容健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侵犯民族宗教和信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未发表的作品。严禁抄袭和盗用他人作品和肖像,严禁参赛作品经过任何的后期特效处理。
3.提交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提交纸制和电子档各一份。纸制要求使用A4纸、彩色打印,作品电子档须刻录光盘一张;
(2)设计图稿规格:正常尺寸148*100mm,小规格125*78mm;
三、参赛对象
1.大中专院校学生和教师;
2.职业创意设计师;
3.自由创意设计爱好者;
4.文化旅游产品专业设计公司和机构职员;
四、评选标准
1.设计理念独特、造型新颖、构思奇巧、技艺创新、时代感强。
2.内容深刻、蕴含文化气息,艺术鉴赏力强,益于收藏。
3.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延伸拓展空间、规模发行潜力大。
五、版权及相关说明
1.参赛者提供的参赛作品如因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及肖像、后期特效处理、报送已发表作品参赛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2.参赛作品概不退还。组织单位有权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修改、印刷出版发行、推广宣传及商业活动,不另付稿费和肖像权使用费。参赛者默认组织单位在国际范围内代理参赛作品版权。
六、评选程序
为保证大赛评选活动的权威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委会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对于特别优秀作品将推荐给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用于发行制作明信片产品。
1.作品征集时间
2015年 11月15日——2016年1月15日;
2.作品评审
(1)初评阶段
2016年1月15日—— 1月20日,组织进行作品初审,确定参赛作品参赛资格,为参赛作品统一编号;
(2)专家终评阶段
2016年1月26日——1月30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终评,评选出获奖作品;
3.参赛优秀作品展示及颁奖
2016年2月—— 2016年3月 ,举办参赛优秀作品展、颁奖盛典;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10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等奖:5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八、报名方法
1、可到当地“邮政公司函件广告局”报名
2、邮寄到当地“邮政公司函件广告局”
中国邮政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地址:绥化市黄河南路2号
电话:0455-821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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