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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林栖谷”杯廊坊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051     更新时间:2017-06-06    截止日期:2017-08-30

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举办“林栖谷”杯廊坊市旅游商品

创意设计大赛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旅游商品品牌建设工程,提高我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水平,推出一批廊坊旅游推荐商品,引领我市旅游商品产业升级发展,经市旅游委研究决定,拟举办“林栖谷”杯廊坊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廊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二)指导单位:河北省旅游协会商品分会

(三)承办单位:廊坊市旅游协会

(四)协办单位:廊坊市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旅游商品分会

(五)冠名单位: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


二、组织机构

成立“林栖谷”杯廊坊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廊坊市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负责活动总体组织协调。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至9月


四、活动流程

(一)大赛启动仪式(2017年6月1日)

1. 活动地点:永清县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

2. 参加人员:省旅游协会、廊坊市政府相关领导;专家评委;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廊坊市旅游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旅游企业;公证人员;新闻媒体等。

3. 活动内容: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启动仪式;特色旅游商品展、景区展、旅行社推介、文艺演出等活动。

(二)作品征集阶段(2017年6月10日至8月30日)

通过主流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发布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公告,参赛单位和个人可登录网易新闻PC端、客户端,廊坊旅游网,云途智旅,廊坊旅游微信平台,了解大赛活动具体内容,下载填写报名信息。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广泛发动,负责组织域内参赛单位及个人报名参赛工作。

(三)作品评选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20日)

本次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委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判,网络投票占总分值30%,专家评审占总分值70%。由大赛评审委员会集体对参赛作品进行打分,综合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分确定获奖作品。

(四)颁奖仪式(2017年9月下旬)

1. 活动地点:永清县林栖谷森林温泉度假区。

2. 活动内容:颁奖仪式。


五、参评范围

本次大赛共设四大系列,分别为乡村旅游类、工业旅游类、非遗文化类和“京津乐道 绿色永清”旅游商品定制类。设计作品应充分反映廊坊人文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旅游城市地域文化、景区特色,兼顾创新性、实用性、纪念性及时代感等特点,具体形式不限,可以是图纸、模型、样品或实物等(单件或成套系列产品不限)。

(一)乡村旅游类:对乡村土特产、廊坊美丽乡村主题的文创商品等进行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创新创意设计。

(二)工业旅游类:挖掘廊坊工业旅游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文化创意、包装设计、产品创新设计。

(三)非遗文化类:传承廊坊非遗文化精髓,进行文创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产品创新创意设计。

(四)“京津乐道 绿色永清”旅游商品定制类系列:为2017年廊坊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永清县进行旅游商品专题定制创新设计。


六、参赛对象

报名者不限地域,面向全国各大院校艺术设计、市场营销等专业的在校生;省内外品牌设计机构、工业设计机构及营销策划机构;符合旅游商品特征的生产型销售型企业;自由设计师、对旅游商品研发感兴趣的社会人士、民间手艺人等。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四大系列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若某系列报名参赛的单位及个人总数不超过6组(含6组)的,该系列只设优秀奖。大赛设优秀组织奖5名。奖励政策分别如下:

1.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2. 优秀组织奖:在组织参赛的旅游主管部门、旅游院校中产生,按照组织参赛的商品数量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不分类别设大赛优秀组织奖5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证书、奖杯。

3. 获奖商品将在2017年廊坊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设置专门展区进行公开展示,通过省内外知名媒体进行报道和宣传推广,并编入《廊坊旅游商品》丛书中。

4. 向省旅游协会推荐获奖单位及个人与旅游商品研发机构签约合作。


八、作品提交要求

(一)参赛作品均需为本人原创,严禁违规仿制、拷贝抄袭。

(二)参评的设计作品须无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三)提交的设计作品版面内容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水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四)所有投稿作者均须出具《承诺书》。

(五)作者应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以便获奖后提交给大赛组委会保存。

(六)大赛获奖作品由大赛组织者留存,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图纸均不再退回。未获奖的作品模型、样品将在评选结果公布30天内自行取回,逾期视为放弃。

(七)参赛作品设计费、制作费、作品样品往来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凡通过邮寄方式参赛作品样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丢失、破损等问题,大赛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要求

(一)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域内参赛作品收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并于8月30日前统一将本地参赛机构或个人的申报表及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作品照片和作品样品,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二)廊坊市域外的参赛单位或个人请于8月30日前将参赛机构或个人的申报表及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作品照片和作品样品,邮寄至组委会办公室。邮寄时请注明:廊坊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参会作品字样。


十、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刘米兰13503167038,

冯丽超13700361776,

王梓岩17091177888,

付梦超(邮寄联系人)0316-2805502、15231636662。

(二)邮箱:5245640@qq.com。

(三)地址:廊坊开发区银河公寓商业街3号314室。

http://wx.paigu.com/a/1013734/50102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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