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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同安区普法标识有奖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003     更新时间:2014-08-05    截止日期:2014-09-08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同安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统一标识,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大众,打造普法品牌,提升知名度、增强社会认知度、参与度,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法制宣传教育标识。

   一、主办单位

  同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活动时间

  2014年8月8日——2014年9月8日

  三、活动规则

  (一)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性,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采用平面图案设计形式,设计要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形象简洁,无歧义,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时代气息,并易于识别记忆,便于推广。

3、突出主题,彰显“法”的特点,具有直观、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征,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基础性保障作用。

4、体现特色。作品要充分展示同安区风土人情、文化底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强烈的时代特征。

5、有鲜明的可辨性,视觉效果良好,可放大缩小,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作品权属

  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出现侵权事件,由应征者承担所有责任。鼓励市民举报侵权作品,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应征者向主办单位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单位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为主办单位独家所有。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主办单位预算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包括主办单位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应征作品。主办单位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

  (三)投稿材料及方式

1、标识作品图形规格为15CM×15CM,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2、来稿须注明作品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
  3、纸质版资料请寄或送至同安区凤山路93号四楼依法治区办(收),邮编:361100,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mtazq@163.com,交稿时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9月8日前(以邮寄邮戳为准)。

  (四)评选方式

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25日,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结合专家和有关领导意见,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奖励办法
  1、对入围作品,采纳作为同安区普法标识的作品,一等奖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 
  2、对入围作品,二等奖二名各给予人民币800元奖励; 
  3、对入围作品,三等奖三名各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 
  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五)有关说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所有应征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若不同意,请予事先说明);
  3、所有来搞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由主办单位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鹏     联系电话:0592-713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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