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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江铃杯”美丽南昌摄影大赛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84     更新时间:2014-03-11    截止日期:2014-09-20

南昌市老年摄影家、老年摄影爱好者: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展示全市老年朋友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市老年摄影协会与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将于2014年3月至9月联合举办“江铃杯”美丽南昌摄影大赛,旨在面向全市征集摄影作品,特别欢迎全市老年摄影家、老年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宗旨与主题

  本次摄影大赛,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的新思路、新举措,收集整理一批反映南昌加速打造核心增长极新作为、新变化、新成就的摄影作品,以及南昌的自然风光、旅游胜景、历史文化、城乡新貌等作品,更好地宣传南昌、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努力使南昌成为全省科学发展的“火车头”、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城市形象的“引领者”、社会管理服务的“排头兵”。

  二、征稿类别与内容

  本次大赛分风光类和人文纪实类,作品拍摄范围限于南昌地区,拍摄时间限于2013年1月(含1月)以后。风光类包括南昌自然风光、城乡建设新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人文纪实类包括各行各业创业者、建设者的动人风采,重大项目建设的喜人进程,各条战线工作的全面推进,重大事件、活动的精彩瞬间等。

  三、征稿细则

  1、任何相机所拍摄的彩色、黑白摄影作品,数量不限。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退稿。

  2、参赛作品尺寸要求长边为8英寸,组照为4-8幅(组照要求将每张照片标注顺序后用透明胶粘接在一起)。获奖作品将统一调底制作。

  3、请将表格复制,填写好内容后粘贴在每幅(组)作品的背面。(详见附表)

  4、谢绝电脑合成及制作,仅限于对照片的对比度、亮度、传感器的脏点引起的污迹等不改变原图的调整。

  5、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凡获奖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电视、报纸、网络等非盈利性质的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6、作者对参赛作品的人物肖像权、著作权、版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参赛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7、参赛作者必须用实名投稿,不允许以虚假姓名、他人作品参赛,每幅(组)参赛作品仅限署1名作者姓名。一经发现虚假行为,将取消评奖、获奖资格。

  8、凡投送作品的作者将视同遵守以上规则。

  四、评奖与奖励

  1、评奖:组委会负责聘请省、市摄影界、新闻界资深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组委会工作人员及评审专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作品不得参与评选并获奖。

  2、奖项设置与奖金:风光类、人文纪实类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在同一类别,等级奖不重复颁给同一人)。二类优秀奖60个,奖金各200元(获奖作者可重复)。参赛作品若被选入展览,将发给纪念品,并颁发入展证书。

  五、征稿时间、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征稿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

  投稿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154  号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原南昌市委办公大楼)五楼市老年摄影协会

  邮编:330006  电子邮箱:nclnsx@163.com

  联系人:黄小梅13317006821

  

  南昌市老年摄影协会

  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工会

  2014年3月11日

  “江铃杯”美丽南昌摄影大赛参赛作品表

  作品题目                          作者 

  参赛类别                    拍摄时间地点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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