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改善马龙县人居环境,提升马龙知名度,现面向全国广泛征集马龙县城市形象雕塑设计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设计要求:
1.体现“尚德务实,奋发超越”的马龙精神;
2.体现马龙历史文化、人文地理、自然景观等特点;
3.融入“马”、“龙”两种元素,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形象生动。
(二)应征作品的设计图纸应包括:
1.雕塑的立面图(不少于两张);
2.鸟瞰效果图;
3.平面图;
4.夜景灯光效果图;
5.其它有助于说明设计意图的图纸(文本)。
二、征集对象:全国各界人士。
三、投稿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止。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应征组织或个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直接送达等方式提交作品。
邮寄地址: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征稿件”字样),邮编:655199。
电子邮箱地址:wtjbgsh@126.com。
投稿要求: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资料。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
马龙概况,请登录云南马龙网http://www.malong.gov.cn/;http://www.zjw.cn/查阅。
咨询电话(传真):0874—8880909
五、作品评选
作品评选分为专家组初评、网上及现场投票评选两个阶段。评选结果在相关媒体公布。
六、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50000元;二等奖5名,各奖励5000元;三等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七、其它事宜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二)如两件或多件应征作品内容完全一致,以主办方先收到的作品为有效。
(三)未尽事宜:其它未尽事宜请登录云南马龙网http://www.malong.gov.cn查阅。
八、法律申明
(一)参加本次城市形象雕塑设计的人士请仔细阅读本申明条款,如递交作品参加征集,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申明的全部条款。
(二)入围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应征作品,其著作权归主办方独家所有。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三)主办方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的入围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
马龙县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