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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安县旅游远安旅游形象标识(logo)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20     更新时间:2014-10-11    截止日期:2014-12-31

远安位于湖北省西部,有“西蜀门户,荆襄要冲”之称,是中华民族之母嫘祖的故里和楚文化的发源地,是电影《山楂树之恋》的主要外景地。为全面展示远安的旅游资源优势,科学、系统地宣传推介远安旅游形象,打造远安旅游形象品牌,远安县旅游局面向全国征集远安旅游形象标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远安旅游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含标准图形、标准字体、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应征资格

面向全国征集,具有专业设计水准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三、征集时间

2014年10月11日-2014年12月31日截止。(应征作品若以特快专递送达,时间以当日邮戳为准,征集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四、征集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能准确反映远安县地域特色、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可识别性强。

2、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能充分体现远安“自驾游的天堂,自助游的胜地”、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湖北生态旅游名县、湖北全域景区化示范县、湖北最美县市的发展目标。

3、应用性强。可在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公共场所等各种媒体、不同领域使用,可作为城市景观装饰物,制作旅游纪念品或礼品等。

4、包含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以下简称为“旅游城标”)的绘制形象、名称和设计说明,可由单幅图稿表现,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图稿组成。

5、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应征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五、应征文件

应征者须同时提交《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应征承诺书》、《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含电子光盘)、《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设计方案说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规则,均不具备参评资格。相关资料请应征者登陆本次活动官方网站远安旅游局网站(http://yaly.yuanan.gov.cn/)查看下载。


六、文件提交

应征作品可通过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提交。

联系电话:0717-3891234  

1、特快专递。应征者提交文件请自行密封,包装表面请注明“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征集”。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安泰大道46号,远安县旅游局(邮编:444200)

2、电子邮件。邮箱地址:meiliyuanan@126.com

来件在邮寄或传送过程中因延误、丢失、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等其他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评审流程

1、资格审查。主办方将对所有应征作品统一建档编号,并进行集中启封。

2、作品初评。2015年1月上旬,专家评审组将对所有符合资格应征作品进行初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

3、公众咨询。2015年1月中旬,在活动官方网站集中展示5件入围作品,接受公众投票。

4、专家复评。2015年2月,专家评审组以公众投票结果作为参考意见对5件入围作品进行复评,推荐出1件远安县旅游城市形象标识拟采纳作品,并由指定评委指导拟采纳作品作者进一步修改完善设计。

5、最终审定。2015年3月,主办方审议并最终确定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

为使评审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办方将邀请远安县公证处全程监督。

八、奖励办法

5件入围作品设计者每人将获得人民币2000元奖励。主办方对最终确定为远安县旅游形象标识的作品设计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以上奖项可重复计奖,获奖者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颁发证书。

 

http://bbs.zhengjimt.com/thread-3620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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