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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华汇杯“幸福嵊州 美丽越乡”全省摄影大赛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22     更新时间:2014-04-04    截止日期:2014-10-31

为推介嵊州市的历史人文、山水风光、经济特色、社会面貌,展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形象,通过摄影人的独特视角,进一步扩大嵊州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特举办“幸福嵊州 美丽越乡”全省摄影大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嵊州市委宣传部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 嵊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绍兴市摄影家协会

  浙江华汇建设集团

  承办单位: 嵊州市摄影家协会

  二、参展细则

  1.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嵊州市范围内拍摄的,反映嵊州独特的越剧文化、山水风光、古镇古迹、茶乡文化、人文风情、温泉休闲、特色产业以及经济社会建设、时代发展新貌等为主题的摄影作品。

  (2)参赛作品拍摄时间、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3)参赛作品数量不限,规格纸质10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不收底片,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必须粘接成组。参赛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5)全国各地摄影家与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2.截稿时间:2014年10月底

  3.投稿地址:浙江省嵊州市北直街299号嵊州市摄影家协会   邮编:312400

  联系人:陈志俊 15314783000 

  裘宇陨 13858550020

  4.本次大赛入选作品作为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奖项设置(个人所得税由作者缴纳)

  一等奖2名(风光人文各一),奖金各1万元

  二等奖6名(风光人文各三),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风光人文各五),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300元

  四、说明

  1.举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2.参展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纠纷,均由作者自负。

  3.凡参展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五、评选方式

  1.聘请国内著名摄影家担任评委。按照公平、公正、透明原则进行评审。评审本地、外地作者一视同仁。

  2.评选入选、获奖作品须提供不小于5M的jpg格式电子文件。

  六、主办方拥有对此征稿启事的最终解释权。

  

  《华汇杯》“幸福嵊州 美丽越乡”

  全省摄影大赛组委会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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