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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形象标识(LOGO)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8     更新时间:2015-01-25    截止日期:2015-02-13

为切实增强检察干警对检察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进一步调动、激发干警的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形象标识LOGO图案,以此作为我院检察职业精神和检察工作特色的象征,将之作为品牌文化形象,提升检察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一、征集内容: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形象标识LOGO图案一枚。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三、征集时间:2015年1月13日—2月13日。

  四、作品要求:

  1.LOGO标识要造型美观,富有创意,简洁大方,能吸引眼球,看到就能记住,易懂、易记、易识别,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2.LOGO标识要体现鹰潭检察“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勇争一流”的精神面貌和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可进行图形、文字(拼音)等组合,色调不限,由创意者自由发挥。

  五、投稿方式:

  1.设计者应提供A4规格纸质的彩色稿、黑白稿各1份,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文件不低于800*600像素,分辨率300dpi,存储格式为jpg格式。

  2.书面邮寄请寄至: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收,邮政编码:33500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形象标识征集”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ytsjjgdw@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形象标识征集”。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罗会来、肖志丽。联系电话:0701—6440016、6444320。

  六、评审方式

  征集截止后,由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邀请专家、相关人士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鹰潭检察内网公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设2个奖项,奖励5人:

  优胜奖(LOGO标识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LOGO标识4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以上资金包括作品调整、修改费用。)

  八、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须在参赛作品后附上设计理念说明,旨在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和作品的含义,文字精炼(不超过500字),表述完整。

  3.参赛者请登陆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4.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5.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6.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详情可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

  7.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13日

 

http://www.cnepaper.com/ytrb/html/2015-01/13/content_3_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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