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树立医院品牌形象,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和公信力,促进医院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院徽、吉祥物。
一、征集对象和时间
面向全社会征集,欢迎广大群众和医院职工积极参与。
征集从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2015年7月15日对外公示评选结果。
二、征集要求
(一)院徽征集
1.体现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医院百年文化底蕴,符合妇幼保健特色、品牌定位和精神风貌。
2.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寓意深刻,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便于识别和记忆。
3.院徽适用于各种场合,可用于本院文化宣传展示,也可用于与本院有关的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适用,单色表现时可反映院徽整体效果。
4.投稿要求:(1)提交A4纸的彩色设计图稿和电子文件,注明尺寸和作者联系方式;(2)设计图稿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内容应充分表述对院徽的设计构思、创作理念,所设计的图形、使用的色彩所要传达的寓意内涵,符合医院的宣传要求。
(二)吉祥物征集
1.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符合医院的人文、医学元素、妇幼保健特色。
2.造型新颖,形象生动,具有拟人化特点,活泼可爱、色彩明快。吉祥物造型设计能演绎五个及以上的形象系列,如可以代表儿童(男孩、女孩)、成人(妇女、家庭成员),也可演绎为医护人员的形象或演绎功能分区的抽象代表。
3.吉祥物要作为医院的形象大使,适用于医院各种平面宣传和文化活动展示,可传递温暖亲切的信息,吉祥物名称琅琅上口,易于传播。
4.投稿要求:(1)提交A4纸的彩色设计系列图稿和电子文件,注明尺寸和作者联系方式;(2)设计图稿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内容应充分表述各个吉祥物的名称和创意来源,设计构思、创作理念、形象代表和色彩寓意,单个或多个吉祥物出现场景的特别说明等,符合医院的品牌特色。
(三)投稿方式
来稿请寄: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宣教科收,地址:桂林市凤北路20号,邮编:541001。电子邮箱:feyytxy@163.com。联系电话:0773-2855213,宣教科小邓
(四)责权约定
1.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若发生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2.凡中选录用作品,医院在给予奖励和证书后,即享有作品的所有权、著作权,和对作品的修改权。
3.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三、奖项设置
1.院徽:中选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2.吉祥物:中选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2000元人民币及获奖证书。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属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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