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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 “豫珑城”杯首届辽宁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面向社会作品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49     更新时间:2015-07-12    截止日期:2015-09-30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文化旅游大省”发展战略,促进辽宁省文化创意与旅游经济深度融合,创建辽宁省旅游商品品牌工程,推动全省旅游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蓬勃发展,现决定举办“豫珑城”杯首届辽宁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参赛资格

辽宁省内及全国各大院校大学生

国内外、境内外专业创意设计团队及人员

作品征集范围

以围绕辽宁省十大旅游景区、五条精品线路创建辽宁省旅游商品知名品牌为重点,突出抓好二大类别旅游商品品牌的创意设计。

A类:旅游商品创意设计类

1、旅游生活用品。(例如:笔、笔筒、信笺、便笺纸、笔记本、明信片、台历、书签、放大镜、名片盒等。)

2、旅游一般用品。(例如:旅游装备产品、礼品盒、水杯、冰箱贴、挂件、首饰盒、扇子、怀表、摆件、家居等。)

B类:景区主题旅游商品开发及纪念品创意设计类

围绕辽宁省十大旅游景区及五大精品线路进行特色文化符号进行的旅游纪念品新产品的创意开发。包括:

1、工艺美术品(例如:辽宁工业旅游商品、地方旅游工艺品、宗教旅游用品、旅游收藏品、辽宁矿产资源工艺品:如岫岩玉器、阜新玛瑙、鞍山铁矿、抚顺琥珀、煤精、朝阳紫砂、木化石、丹东丝绸、锦州、盘锦、丹东满绣、沈阳辽秀及民族传统艺术等。)

2、民俗文化艺术品(例如:T恤衫、鞋、帽子、丝巾、领带、手绢、手包、手袋、靠垫、服饰品等。)

3、土特产品(例如:农业名优特产品、辽宁省农业旅游示范点销售产品、适合游客购买的农业产品等。)

参赛作品格式及要求

参赛作品提交方式为平面类与实物作品类,纸质文件与数字(光盘)文件需同时提交。同时还需提交报名表与承诺书。

(一)平面类

参赛作品规格指定为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RGB色彩,jpg格式,设计版式横竖不限。

(二)实物作品类

能提交实物模型的尽量提交实物模型,并提交设计稿以及创意说明(包括平面图和效果图)。

可报送过个创意设计作品或多个系列产品。

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作品规格指定为A3297*420mm),分辨率300dpiRGB色彩,jpg格式,设计版式横竖不限。

(2)需体现设计作品的正题形态、局部或组合效果(三维效果图或实物照片)。作品表现形式不限。

(三)重要说明

1、请勿于参赛作品画面呈现带有作者姓名及学校字样的信息。

2、作品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纠纷,其责任有参赛者承担。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若发现他人冒充作者(暨作者本人非原创),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比赛资格及成绩。

4、作品提交前请务必确认相关信息填写无误,获奖后信息不可更改。

5、作品提交前请务必检查是否符合主办单位规定,举凡作品数据不完整者,将直接取消资格,恕不通知、退件。完整提缴数据为:表明表、承诺书、光盘、纸质打印品、有实物的可提交实物作品。

评选原则

创作性占30%

设计应为原创作品,结合辽宁旅游产品特色进行创新,具备新颖的构思和概念,充分考虑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同时强调绿色与环保理念。

审美性占20%

设计要求符合美学形式法则,具备持久的美感和观赏性,并且符合新时代消费者的审美需求。

实用性占20%

设计要有实用的功能和良好的用户体验,便于收纳盒下载,符合旅游商品的属性和特征。

可行性占20%

设计要结构简单、便于加工和生产,有较强的量产可行性,同时关注设计的市场可行性,成品的价格区间应符合旅游商品的行业属性。

纪念性占10%

设计要能吸引旅游及普遍消费者让人又爱不释手的感觉,符合辽宁及所在城市的文化地域特征,具备一定的纪念意义。

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创意设计奖

全场大奖1名:100000元,颁发证书

一等奖3名:奖金50000元,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0000元,颁发证书

三等奖9名:奖金5000元,颁发证书

优秀设计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大赛优秀组织奖5名,颁发证书

大赛入围奖若干

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

(二)优惠政策扶持

1、对获得二等奖以上、进行创业的大学生与专业设计人员皆可直接推荐进入沈阳“豫珑城”项目,享受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

2、对获奖作品实施产业化过程中,将享辽宁省科技创新企业相关优惠政策。

3、对获奖产业化成果出口旅游商品享受对外贸易相关政策。

(三)荣誉奖励

1、颁发创新明星单位奖牌

对获得奖励人数最多的前三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创新明星单位奖杯。

2、颁发创新教育示范单位奖牌

对获得奖励人数最多的前三名大学,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创新教育示范单位奖牌;

3、对大赛获奖作品授予“辽宁省旅游商品精品”称号。直接编入《辽宁旅游商品名录及购物指南》,并在辽宁旅游网及国内各相关媒体进行品牌宣传推介;

4、媒体进行重点宣传

所有获奖的旅游纪念品和设计方案将在相关媒体以及辽宁省旅游局、辽宁省创意产业协会等进行宣传,对所有获奖的旅游商品均优先在主办方开办的旅游商品展览会上进行展示,并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

5、对获奖作品实现产业化的将享受辽宁省各旅游景点优先展销等政策扶持。

版权声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的“参赛者”或“作者”,主办方将认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版权归属作如下不可撤销声明:

1.原创声明

参赛作品是参赛者原创作品,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该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的作品,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否则,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资金、奖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属

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报送人或设计者,必须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对所有作品的使用权,无偿用于今后的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并优先应用于辽宁旅游的相关产业。作品的知识产权,可以经过竞拍等形式转让,产生的相应利益,由设计者与投资生产者和经营者共同分配。具有市场性的创意和设计作品,将组织批量生产和销售。并优先采购或支付专利费用,购买知识产权,尽快将作品转化成商品,推向市场。

3.参赛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本次大赛的评委会拥有对所有获奖作品的最终裁定权。

大赛时间安排

201581930,提交创意设计方案及实物,投寄到大赛组委会指定地址。本次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15930截止(提交作品截止北京时间17:00时,邮寄作品以邮戳为准)。

20151011,组织专家对有效参赛设计方案和实物进行评审。

20151023,公布大赛评审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大赛成果后续开发转化

(一)举办获奖成果展览。为了促进创意设计水平不断提高,扩大社会影响,举办辽宁省首届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展览,为实施产业化对接与交易奠定基础。组织参赛作品参加在丹东举行的“第二十届东亚旅游国际博览会”。

(二)获奖作品将优先推荐参加“中国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编入《辽宁旅游商品名录及购物指南》。通过国际旅游商品展销订货会,一方面促进创意设计的国际化,同时创办辽宁省旅游商品交易大会,实行“买天下、卖天下”战略方针。让天下旅游商品走进辽宁,让辽宁创意商品走向世界。

(三)举办获奖成果与厂商产业化对接洽谈会

邀请一批省内外、海内外厂商参加产业化对接洽谈会。促进成交,推进产业化。

联系电话:024-66580428

联系人:陈女士

电子邮箱:2336610294@qq.com

收件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收)

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辽宁省旅游局

(二)支持单位:

中国创新设计联盟

(三)承担单位:

辽宁省创意产业协会

鲁迅美术学院

复星地产沈阳“豫珑城”项目

(四)协办单位

中国铸造业协会

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北京联合实验室

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

东北大学

大连工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理工大学

沈阳大学

辽东学院

辽宁工业大学

辽宁科技学院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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