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吉祥物 标识 包装 海报 广告 平面征集
3000元 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LOGO有奖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06     更新时间:2016-01-05    截止日期:2016-01-10
     我县近期将举办首届“双创之星”评选活动,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LOGO标识。亲们,踊跃报名哈!一经采纳将获现金奖励哦!
     公告原文如下,有意向的筒子请仔细阅读哦!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LOGO标志的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县近期将举办首届“双创之星”评选活动,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创业者的热情,进一步扩大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评选活动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LOGO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突出“双创之星”评选活动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激励人才扎根青川、服务青川的重要目的和意义,要突出我县双创人员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
2.图案设计要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创新性,同时能体现青川特色,色彩造型要简洁、明快、大方、向上,图案视觉效果良好;
3.LOGO标识中英文搭配不限,便于推广应用、印刷和实物制作,并要求在设计图案上备注作品的创作理念说明,征集投稿的电子档一律采用JPG格式。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10日
三、征选程序
1.参选创作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参选作品1份和作品电子档,在青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人才办现场报名;
2.报名结束后由县人才办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对参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
3.最终评审结果将在青川电视台、“中国青川”网站首页进行公示;
4.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作品,将作为青川县首届“双创之星”活动LOGO标识,LOGO标识创作者将获得一次性奖励3000元。
四、其他要求   
1.参选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利或其他权利;不得含有任何损害民族团结、宗教歧视、影响国家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内容。参赛作品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并取消该应征者的参赛资格。
2.县委、县政府有权对设计不完善的作品进行修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入选作品权益归青川县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

联系电话:(0839)7203293
征稿邮箱:175575365@qq.com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4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c1NzYxOQ==&mid=401526402&idx=3&sn=62ecf96ca7c3a7cf7e6f8546bb1c14c9&3rd=MzA3MDU4NTYzMw==&scene=6#rd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