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广安市旅游局、广安市旅游协会
二、承办单位
西南大学学生会、园艺园林学院团委学生会、纺织服装学院团委学生会、工程技术学院团委学生会、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团委学生会、美术学院团委学生会
三、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1日
评选及颁奖:2016年3月1日至31日
四、参赛范围
本届大赛在广安市内外征集作品。各类企事业单位、院校、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发明人、专利权持有人、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在校学生等均可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参赛,报送作品样品及设计说明。
五、参赛作品设计类型
1.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品、文化艺术产品(含民俗用品、民间艺术品)、土特产品。
2.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
六、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者应紧紧围绕广安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知名景点特色等元素,适应旅游消费设计各类旅游商品。旅游商品设计应突出创新性、文化性、纪念性、实用性、技术性、时尚性、市场可行性等,充分展现广安历史文化特色。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须针对广安特色的旅游商品进行设计,作品设计应突出美观性、艺术性、独特性,包装的大小、形状、色彩、文字说明和图案等必须协调一致,支持旅游商品的定位。
参赛作品设计者应遵守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法律规定。凡参赛作品引起的知识产权纠纷,由设计者负责。
七、作品征集评选办法
(一)参赛者请填写《广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
(二)参赛单位或个人的申报表及参赛作品设计说明、作品照片,以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3月1日前发送到邮箱570460718@qq.com;实物作品于2016年2月28日至3月1日交至西南大学校团委413办公室。
(三)评奖方式
本次大赛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2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纪念品和证书;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牌。
获奖作品可推荐给相关企业、厂家投入生产,帮助进行宣传推广并优先推荐参加全省或全国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交易会。
备注:旅游商品外包装设计类参赛作品不参加特等奖评选。
九、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①权属清晰、无任何争议;②以新研发产品为主;③所有参赛作品不得仿冒国内外已上市的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④已取得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证书的需要提交权利证书复印件。
2.报名参赛作品的文字说明材料和照片不再退还,实物作品退还参赛单位和个人。参赛作品设计费、制作费、作品样品往来邮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3.大赛主办方拥有对获奖作品的宣传、使用、修改等权利,无需征得参赛者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主办方书面认可不得使用,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5.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单位。
广安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作品申报表
推荐单位: 作品编号:
作品名称
姓名
年龄
所在单位
电话
创意设计说明(文字简练,要点明晰):
设计样品图片(3张5寸,自选不同角度,可另附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