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24时整截止。
二、作品要求
卡通形象的图形需附设计说明、创作者及联系方式,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卡通形象以“人物”为主,符合环保主题。
2、卡通形象设计应融合椒江特色,突出环境保护特色,接地气、易受大众喜爱,反映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正面形象,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
3、 在卡通形象的图形设计中,应于适当位置体现“中国环境保护”标识。
4、卡通形象的设计应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彩打、A4)两种设计图稿,能直观看到卡通人物的转面图,正面、背面、正侧、3/4侧(电子版以JPG格式发送邮箱,纸质版邮寄至椒江环保分局)。
5、参赛作品获奖后,其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出版权等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形式展示、传播参赛作品。
6、参赛作品涉及、引用的图片、声音、文字等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提交作品的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及其所有素材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创意的作品,一经发现有违规发生立即取消其参赛、获奖资格,若发生法律纠纷亦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作品奖金
参赛作品经评选后,结果将于“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微信号进行公布,本次活动设置1名中选者,奖金5000元;4名入围者,奖金1000元。
四、邮寄地址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建设路7号,206办公室(宣教法制科),邮编:318000,收件人:梅译文(邮箱:592254732@qq.com),联系方式:0576-88521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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