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我市学前教育机构形象,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威海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学前教育机构实行统一标识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威海市学前教育机构标识设计图案。
一、征集内容
学前教育机构标识设计图案由图案、文字、颜色等元素组成,其中标识中的“文字”由三项内容组成:幼儿园名称、审批注册机关名称和注册编号。
二、征集对象
所有关心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的个人和机构。
三、征集时间
2016年3月29日-4月18日。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四、作品要求
1.展现我市学前教育机构形象,突出威海学前教育文化特色,表现形式不拘一格;有较强现代感和较高的艺术性,易识易记;
2.图案简洁、色彩明快、活泼灵动、富有童趣和美感;
3.应用性强,易于辨认、制作和广泛使用。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
4.应征作品必须未公开发表过。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设计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多人参与,由一名主要设计者署名。
5.应征作品含LOGO图形方案和《威海市学前教育机构标识设计参选表》两部分,并分别提供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图形方案含以A4幅面白底绘制LOGO图案的全彩色版和黑白网格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档LOGO图案图片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尺寸165mm×60mm),分横、竖两版;设计说明主要阐述LOGO标识的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300字左右。并写明推荐制作使用的材质。
五、投稿
1.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
2.应征作品纸质文档邮至:威海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王云飞 收,邮编264200;电子文档等内容发送至电子邮箱: whxueqian@163.com。
六、评选和奖励
1.市教育局将成立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图案。
2.参赛作品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中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500元。获奖名单将在威海教育网公布。
七、著作权及归属
1.标识在一等奖作品的基础上产生,评审小组对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有适当修改的权利。
2.作品一经采用,将制作统一标识牌,在全市注册审批的学前教育机构悬挂,其著作权及其它权利归威海市教育局所有。
附件:威海市学前教育机构标识设计参选表
http://www.whedu21.com/eduinformation/ShowArticle.asp?ArticleID=5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