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克拉玛依市网络文化活动,鼓励和培养本土文化人才,号召广大市民及网友深入社会、观察生活、纪录青春、追寻梦想,在克拉玛依市委市政府“以现代文化引领”大战略下,现面向广大市民及网友征集“2014新疆网络文化节·美丽克拉玛依”微电影剧本及微电影作品。微电影剧本一经采纳将会由专业的拍摄团队帮您或协助您进行拍摄,帮您将理想照进现实;同时“美丽克拉玛依”微电影大赛也将同步展开,望广大市民及网友踊跃参加。
活动主题:美丽克拉玛依
参赛范围:微电影制作团队、微电影制作爱好者,以及广大市民网友均可参加。
微电影剧本要求:
(1)微电影剧本创作方向为剧情片,内容需紧扣主题但不限题材、类型;故事情节新颖,想法独特,有完整的故事结构。
(2)剧本在故事上具有可看性,拍摄上具备操作性,故事时间长度控制在3分钟至10分钟之间。
(3)微电影剧本必须为参赛作者原创作品,并且剧本并未进行过拍摄,不得涉嫌抄袭、剽窃,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赛作者本人承担。
(4)一旦提交作品,视为作者在保留署名权的基础上,授权组委会对剧本整理成集并出版发行,在网络上对作品进行宣传以及作品影视拍摄权,入围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编剧的署名权。
(5)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微电影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专业组与业余组,视频作品片长在3分-10分钟左右,内容必须符合“向上、热情、温暖、幸福”要求。
(2)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的权利。
(3)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
(4)参赛作品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种族歧视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5)一旦提交微电影作品,视为作者在保留署名权的基础上,授权组委会对剧本整理成集并出版发行,在网络上对作品进行宣传以及作品影视播放权。
评审方式:
(1)初评:初评由组委会评审小组审查上交作品是否符合本次活动的要求,根据本次活动的作品要求来审核作品各项内容,经审核合格的作品将统一上传至官网进行投票评选。
(2)终评:复评采取网络评审和组委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参赛剧本及作品将会在本次活动官网展示,广大电影爱好者通过网站进行投票,我们将按照网络投票数占40%以及专家评审团占60%的综合成绩确定各奖项获奖名单。
奖项设置:
(1)微电影剧本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并给予丰厚奖励;
(2)微电影大赛获奖作品分为专业与业余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并给予丰厚奖励。
(3)所有的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并进行集中展示。
参赛方式:
1、填写《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美丽克拉玛依”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2、将电子版报名表及参赛作品发送至克拉玛依日报社网络部,邮箱地址:17710745@qq.com;
联系人:张珏 联系电话: 6866753 6886425
微电影剧本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5月30日
微电影作品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0月30日
附件:
1、 《微电影剧本征集报名表》
2、 《美丽克拉玛依”微电影大赛报名表》
3、 微电影剧本结构参考范文《那瞬间》
市油田党委宣传部
2014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