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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1154     更新时间:2014-09-07    截止日期:2014-09-25

各系、国际教育学院:

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广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不断扩大资助育人成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闽教助〔2014〕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本次活动以“助学、筑梦、助成才”为主题,以 “微影视”原创作品为载体,以资助政策宣导为核心,以励志、诚信和感恩故事为内容,以公益广告、微纪录和微电影的展播为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传播和互动优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选树学生身边一批先进典型和榜样,激发和培养广大学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知恩图报的良好品德,拓宽资助文化建设的渠道,丰富资助育人的内涵,推动学生资助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主旨与形式

本次活动的主题为“助学、筑梦、助成才”,旨在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让国家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典型的事例和榜样的力量,激发和培养广大学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知恩图报的良好品德,提高资助育人的成效。本次活动将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传播和互动优势,以原创“微影视”作品为载体,以资助政策宣导为核心,以励志、诚信和感恩故事为内容,以公益广告、微纪录和微电影的展播为形式,在青少年学生中广泛开展创作比赛活动。通过创作、展播和评奖等活动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将在微博、微信、网络、电视等平台同时进行,优秀作品将在活动官方网站和福建教育电视台展播,作品评比结束后,还将组织获奖作品的作者进校园,进行“微电影面对面”交流活动。

三、征集作品要求

福建省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分为“公益广告、微纪录、微电影”三个项目,参展作品须围绕主题,具体从“政策宣导、励志事迹、诚信典型、感恩故事”等几方面开展创作。创作团队或个人必须是在校的师生。

1.公益广告:

本项目面向校园征集“资助政策宣传、资助成效宣传、资助育人宣传”的原创公益广告影视(动画)作品。参展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0秒。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版稿件,作者应保留原始的创作编辑工程文件。作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微纪录:

本项目面向校园征集“政策宣导、励志事迹、诚信典型、感恩故事”的 “随手拍”纪实短片及“微纪录”片。

(1)“随手拍”纪实短片:是指用手机、相机、DV机等影视纪录设备在生活中抓拍纪录的真人真事的纪实性视频作品。“随手拍”纪实短片,应尽可能保持纪录画面的原生态,在不影响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作简单剪辑,并配上必要的解说、或字幕说明。“随手拍”纪实短片作品应保留拍摄原始素材,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交电子版稿件,作品长度一般不超过5分钟。

(2)“微纪录”片:是指以真实人物、事件为题材,以真实素材为基础,进行必要的后期制作,具有较为完整的叙事结构的影视作品。参展的“微纪录”短片应保留原始的拍摄素材及编辑工程文件,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视频格式提交电子版作品文件,“微纪录”影视短片长度一般不超过15分钟。

3.微电影:

面向校园征集原创微电影作品,片长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作品应以励志、诚信、感恩等故事为题材,内容积极健康,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成份。要求做到情节生动,人物丰满,结构完整,可看性强。

参展的“微电影”作品应拥有作品的著作权,根据其他作品改编的,必须确认微电影制作者有作品的著作改编权;应保留原始的拍摄素材及编辑工程文件,并按照作品征集展播统一规定的视频格式提交“微电影”故事梗概、拍摄脚本及电子版视频文件。参与微电影创作、拍摄、制作、演出的人员中必须有1位以上是受资助的在学生。

4.作品格式:

(1)影视作品:视频格式为MPG2、MPG4、AVI、MOV均可,制式为PAL式,画幅4:3或16:9,分辨率为标清720P(720×576p、1280×720p)、高清2K(1920×1080p)、超高清4K(3840×2160p)均可,参赛影视作品需附上电视文字脚本、创作说明,并注明视频编辑使用的软件。

(2)动漫作品:一般为Flash格式的文件(FLV格式或SWF格式),采用其他视频格式的参照上述视频格式提交,参赛动漫视频需附上电视文字脚本及创作说明,并注明动漫视频编辑使用的软件。

、报送、展播和评奖

1.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精心设计和组织,严格推荐程序和标准,注重质量,确保参赛作品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拟参展的作品或光盘及《福建省“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推荐表》(见附件)由各有关部门汇总后,9月25日前报送至学生事务部陈钧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xhxsb@fjnu.edu.cn

2.本次活动组委会将对征集到作品进行甄选,每个项目推选出前30名作品(微广告前30名、微纪录前30名、微电影前30名)共90件作品,在活动官方网站和福建教育电视台进行展播。展播阶段,开展网络和电视收看有奖投票评选活动。

3.评奖。设作品奖和单项奖及组织奖。展播结束后,根据观众投票结果,评委会对展播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5名与优秀奖作品60名。在获奖作品中评出最佳摄影、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配角、最佳编剧、最佳配音等单项奖各一项,以及若干组织奖。

五、巡展交流

2014年12月起,组委会将组织部分获奖的微电影作品及相关演员、编导、摄像、编剧等人员,走进校园,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微电影面对面”校园巡展活动,以扩大宣传效果,合作媒体跟进采访并专题报道宣传。

、版权归属

所有参展作品的版权均属作者,发行权、使用权均属于本届活动的主办方。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作品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若有意以任何形式使用参展作品必须取得主办单位的书面授权,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福建省“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推荐表

                                  

 

                             二○一四年九月二日

 

附件下载:3180226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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