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美.大坂风情”摄影比赛”活动启事
为进一步繁荣摄影艺术事业,为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提供展示摄影才华的平台,浙江宝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举办“醉美.大坂风情”摄影比赛,诚挚邀请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选送佳作参赛。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宝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绍兴翰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绍兴市格力达影视器材有限公司
二、 征稿要求及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参赛作品内容须为大坂风情楼盘的建筑、园林、精装样板房以及人文生活的美丽之处,风格不限,黑白彩色照片均可;每人投稿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
2、参赛作品须填写参赛表,无参赛表或不按要求填写参赛表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作品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填写,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
3、所有获奖作品在报刊、杂志、CD、画册使用不另付稿酬;
4、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5、作品获奖后手机短信通知:在绍兴E网等公布,获奖者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评委作品、主办、协办单位员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7、凡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比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8、参赛作品投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最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必须保留原始文件 。
三、 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比赛共设
一等奖1名:奖金3000 元
二等奖2名:奖金15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 元
优胜奖10名:价值200元的礼品
四、评奖
征稿结束后所有征集的参赛作品将全部集中到浙江宝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赛组委会,由浙江宝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聘请专家学者进行评选。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厚名家,不薄新人。
五、征稿时间
2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1月2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为配合活动进行,主办方将按集中摄影和自由拍摄二种方式组织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参与,集中拍摄时间经绍兴E网(人像版块)另行公告。
1、集中拍摄:由翰墨公司统一组织参赛者前往参与楼盘进行拍摄,并同时提供专业模特配合摄影活动。
2、自由拍摄:参赛者可自行前往参大坂风情楼盘进行拍摄(提前与拍摄楼盘进行预约,凭拍摄证进行拍摄)。
六、评选日期
2014年11月上旬
七、颁奖安排
拟于2014年11月,邀请获奖作者、参赛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参加
颁奖地点:宝业.大坂风情会所
八、投稿地址
●官方指定邮箱:2915048028@qq.com;联系电话:15657559898
附1、“醉美.大坂风情”摄影比赛参赛登记表
附2、参赛作品要求
(一)摄影大赛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但须取材于大坂风情小区的人文景观、自然风光、员工风采等,照片展示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新颖、创新,符合主题。
(二)每人投稿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
每幅需配作品标题及1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三)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数码胶片拍摄均可,单幅、组照均可。
(四)所有摄影作品以jpg文件格式提交,最长边不小于2000像素,必须保留原始文件。
(五)照片的提供者应保证其对所提供的照片拥有复制权、发行权及展览权,因上述权利而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照片提供者自行解决。所有来稿一律不退。
(六)参赛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裁剪、色阶、曲线、黑白、色彩饱和度的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减少等技术处理),如有发现违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七)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作品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任何修饰。
附3、参赛说明
(一)参赛者应严格遵守小区的安全规章,遵守小区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参赛者无视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和提示,以及无视小区安全提示和警示所产生的,因自主性的危险行为造成的伤害事故,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所有参赛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包括用于公司相关的展览、出版、宣传、制作、媒体报道等。
(三)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四)领奖时需凭身份证领奖,摄影作品需提前向工作人员提供原尺寸数码原片(或胶片扫描原片)。
(五)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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