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宣传片 影展 电影 视频 照片 摄影征集
“九龙杯”首届旅游摄影大赛作品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286     更新时间:2015-03-08    截止日期:2015-05-30

      一、目的意义
    为充分展示我县旅游发展成果,通过摄影视角聚焦九龙发展新风貌,加大对九龙养生农业园的宣传力度,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办单位
    凤冈县旅游局、凤冈县文联、凤冈县外宣中心、凤冈县摄影协会
    三、承办单位
    九龙养生农业园
    四、活动内容
    围绕“锌硒茶乡 醉美凤冈”这一主题形象定位,宣传推介以“九龙养生农业园”为核心的旅游资源,提升九龙养生农业园的知名度。
    五、作品拍摄范围
    首届作品仅以反应九龙景区的建设和发展为中心,拍摄范围必须在九龙养生农业园以内。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名(纪念品)
    七、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1.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于2015年3月10日至5月30日(以主办单位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2.投稿地址:凤冈县旅游局;联系人:黄娟;邮箱:343934335@qq.com;联系电话:15885600541。
    (二)活动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在2015年3月10日——5月30日内创作,需在电子文件上注明标题、作者及联系方式。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
    2.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单幅(组)照片规格原则上不小于5MB,JPG格式,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不得对照片进行不符合自然规律的加工。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凤冈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6.评奖原则: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7.获奖作品在九龙景区和凤凰广场分别展出。
    八、组织保障
    为保障整个活动有条不紊,有序有效开展,特对主办单位职责作如下分工:县旅游局负责整体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外宣中心负责消息发布与报道;县文联、县摄影协会负责摄影参赛人员的组织,作品评选由主承办方共同负责。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旅游局,黄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黄娟同志负责具体联络。
     九、其他事项
    (一)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二)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注:九龙养生农业园位于凤冈县进化镇临江村,村委会前行500米处左转,沿路直行即到。
    凤冈县旅游
    2015年3月4日
http://www.gz.xinhuanet.com/2015-03/04/c_1114522107.htm 

相关阅读:

凤冈县首届九龙杯旅游摄影大赛结果揭晓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